淡水 (消歧义)

維基媒體消歧義頁

淡水主要指水质中仅有微量溶解的氯化钠的水。

淡水还可以指:

岛屿

编辑
  • 硇洲岛,也称“淡水镇”或“淡水圩”,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湛江市硇洲岛,曾为广州湾法国租界的一部分

行政区划

编辑
  • 淡水街道,原名“淡水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惠州市下辖的一个街道
  • 淡水区,台湾新北市下辖的一个区,原为“淡水街”、“淡水镇”
  • 淡水县,台湾清治时期的行政区划
  • 淡水厅,1723年始设的掌管台湾中部以北区域的行政区划,厅治曾于彰化及新竹
  • 淡水郡,为台湾日治时期的行政区划之一,隶属台北州。
  • 淡水 (大字),台湾日治时期的大字之一

河流

编辑
  • 淡水河,台湾北部的一条河流
  • 淡水溪,台湾南部的一条河流,亦称下淡水溪,现名高屏溪

铁道路线

编辑
  • 淡水线,台北捷运一条营运中的捷运路线,属于台北捷运淡水信义线的一部份
  • 淡水线 (台铁),台湾铁路已废止的铁路支线

桥梁

编辑
  • 淡水河桥,台湾中山高速公路跨越淡水河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