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 (消歧義)

維基媒體消歧義頁

淡水主要指水質中僅有微量溶解的氯化鈉的水。

淡水還可以指:

島嶼

編輯
  • 硇洲島,也稱「淡水鎮」或「淡水圩」,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湛江市硇洲島,曾為廣州灣法國租界的一部分

行政區劃

編輯
  • 淡水街道,原名「淡水鎮」,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惠州市下轄的一個街道
  • 淡水區,台灣新北市下轄的一個區,原為「淡水街」、「淡水鎮」
  • 淡水縣,台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
  • 淡水廳,1723年始設的掌管台灣中部以北區域的行政區劃,廳治曾於彰化及新竹
  • 淡水郡,為台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之一,隸屬台北州。
  • 淡水 (大字),台灣日治時期的大字之一

河流

編輯
  • 淡水河,台灣北部的一條河流
  • 淡水溪,台灣南部的一條河流,亦稱下淡水溪,現名高屏溪

鐵道路線

編輯
  • 淡水線,台北捷運一條營運中的捷運路線,屬於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的一部份
  • 淡水線 (臺鐵),臺灣鐵路已廢止的鐵路支線

橋樑

編輯
  • 淡水河橋,台灣中山高速公路跨越淡水河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