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明(?—?),一作法朗,琅邪郡临沂县(今山东省临沂市)人,王羲之的玄孙,王翼之之子,王法兴的兄弟。
王法明的小妾路氏刚猛暴戾,多次残杀婢女,王法明把此事告诉王敬则,王敬则把路氏交付给山阴县监狱,路氏在监狱中被杀,路氏的家人来告御状,有关部门报告给齐武帝萧赜,山阴县令刘岱也被萧赜判弃市,后来王敬则承认是自己以符节先斩后奏,下令杀死路氏,刘岱才被赦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