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明(?—?),一作法朗,琅邪郡临沂县(今山东省临沂市)人,王羲之的玄孙,王翼之之子,王法兴的兄弟。
王法明的小妾路氏刚猛暴戾,多次残杀婢女,王法明把此事告诉王敬则,王敬则把路氏交付給山陰縣監獄,路氏在監獄中被殺,路氏的家人來告御狀,有关部门报告给齐武帝萧赜,山阴县令刘岱也被萧赜判弃市,後來王敬則承認是自己以符節先斬後奏,下令殺死路氏,刘岱才被赦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