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臭头(?—1915年),也作罗嗅头台湾日治时期嘉义厅店仔口支厅南势庄(今台南市白河区)人,一度迁居六甲支厅所管辖的乌山内(今台南市六甲区),之后又迁至大南势庄的二尖山中(标高2800公尺),为台湾抗日人士,六甲事件主谋者。

罗臭头
闽南语名称?
全汉 羅臭頭
全罗 Lô Chhàu-thâu

六甲事件

编辑

罗臭头年轻时因强奸获罪,逃往六甲支厅的内山中,因而敌视日警。其时,有犯窃盗罪的罗狮,被六甲支厅通缉,走投无路下,与弟罗陈逃至罗臭头潜藏之处,两人同气相求。罗臭头曾卜卦得自己有“台湾皇帝”之命,于是与大坵园庄(六甲乡大坵村)的陈条荣、六甲支厅的罗狮、罗陈兄弟策动六甲事件,决定于1914年的农历七月发动攻击,计画先攻下六甲支厅。然而在起事之前,计画在5月5日从店仔口支厅大埔(台南县大埔乡)派出所偷出春田式长枪2枝及子弹百发遭日警发觉,警方立即进行大搜查。罗臭头恐在事前被捕获,乃先发制人,在5月7日夜里召集同志十馀人,提早袭击大坵园王爷宫(六甲乡王爷村)的警察派出所。沿途七、八十位居民亦随之参与,大队人马向六甲支厅前进。

警察队于8日紧急出动,于王爷宫的造林地遭遇抗日队伍,双方激烈交战。之后罗方逐渐不支,遂退入三脚的山中。但日方派出优势警力大举围山,罗臭头、罗陈、罗其见大势已去,不甘被俘而自杀身亡。

1914年11月13日,总督府于台南地方法院审判,共计审理106人。其中依《匪徒刑罚令》判处死刑者8人、无期徒刑者4人、有期徒刑者10人、无罪1人、行政处分(即已被日警处决者)15人、在检查庭上不起诉处分者68人。而参与人士中,罗狮、李松、林班、陈条荣等人则逃出日警之手,之后加入西来庵事件成为江定的手下。

参考文献

编辑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