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的玛丽·亚历山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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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的玛丽·亚历山德琳(德语:Marie Anna Alexandrine Sophie Auguste Helene von Sachsen-Weimar-Eisenach,1849年1月20日—1922年5月6日),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卡尔·亚历山大的长女。
玛丽·亚历山德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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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魏玛 | 1849年1月20日
逝世 | 1922年5月6日 绿山城县 | (73岁)
贵族 | 韦廷王朝恩斯特系 |
父亲 | 卡尔·亚历山大 |
母亲 | 荷兰的索菲公主 |
家庭
编辑1876年,玛丽·亚历山德琳与罗伊斯-科斯特利茨的亨利七世结婚,两人共有3子2女:
荷兰王位继承
编辑1890年荷兰国王威廉三世去世,其年仅十岁的女儿威廉明娜继位为荷兰女王。随著她的表哥卡尔·奥古斯特、姑姑索菲公主和表侄子博恩哈德相继去世,玛丽·亚历山德琳成为荷兰王位的第二继承人,排在她的侄子、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国的继承人威廉·恩斯特之后。然而威廉·恩斯特拒绝为了荷兰王位放弃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的继承权,因此若威廉明娜未留下子女即去世,玛丽·亚历山德琳或其长子亨利三十二世将成为荷兰君主。由于亨利三十二世正于德国海军服役,许多人担心荷兰未来将落入德国的控制中。直到1909年朱丽安娜公主的诞生,荷兰王位的继承问题才获得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