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的瑪麗·亞歷山德琳

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的瑪麗·亞歷山德琳(德語:Marie Anna Alexandrine Sophie Auguste Helene von Sachsen-Weimar-Eisenach,1849年1月20日—1922年5月6日),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大公卡爾·亞歷山大的長女。

瑪麗·亞歷山德琳
出生(1849-01-20)1849年1月20日
魏瑪
逝世1922年5月6日(1922歲—05—06)(73歲)
綠山城縣
貴族韋廷王朝恩斯特系
父親卡爾·亞歷山大
母親荷蘭的索菲公主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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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年,瑪麗·亞歷山德琳與羅伊斯-科斯特利茨的亨利七世結婚,兩人共有3子2女:

  1. 亨利三十二世英語Prince Heinrich XXXII Reuss of Köstritz(1878年—1935年)
  2. 亨利三十三世英語Prince Heinrich XXXIII Reuss of Köstritz(1879年—1942年)
  3. 約翰娜(1882年—1883年),夭折
  4. 索菲·蕾奈特英語Sophie Renate Reuss of Köstritz(1884年—1968年)
  5. 亨利三十五世(1887年—1936年)

荷蘭王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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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年荷蘭國王威廉三世去世,其年僅十歲的女兒威廉明娜繼位為荷蘭女王。隨著她的表哥卡爾·奧古斯特、姑姑索菲公主和表姪子博恩哈德相繼去世,瑪麗·亞歷山德琳成為荷蘭王位的第二繼承人,排在她的姪子、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大公國的繼承人威廉·恩斯特之後。然而威廉·恩斯特拒絕為了荷蘭王位放棄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的繼承權,因此若威廉明娜未留下子女即去世,瑪麗·亞歷山德琳或其長子亨利三十二世將成為荷蘭君主。由於亨利三十二世正於德國海軍服役,許多人擔心荷蘭未來將落入德國的控制中。直到1909年朱麗安娜公主的誕生,荷蘭王位的繼承問題才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