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的玛丽·亚历山德琳

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的玛丽·亚历山德琳(德语:Marie Anna Alexandrine Sophie Auguste Helene von Sachsen-Weimar-Eisenach,1849年1月20日—1922年5月6日),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卡尔·亚历山大的长女。

玛丽·亚历山德琳
出生(1849-01-20)1849年1月20日
魏玛
逝世1922年5月6日(1922岁—05—06)(73岁)
绿山城县
贵族韦廷王朝恩斯特系
父亲卡尔·亚历山大
母亲荷兰的索菲公主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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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年,玛丽·亚历山德琳与罗伊斯-科斯特利茨的亨利七世结婚,两人共有3子2女:

  1. 亨利三十二世英语Prince Heinrich XXXII Reuss of Köstritz(1878年—1935年)
  2. 亨利三十三世英语Prince Heinrich XXXIII Reuss of Köstritz(1879年—1942年)
  3. 约翰娜(1882年—1883年),夭折
  4. 索菲·蕾奈特英语Sophie Renate Reuss of Köstritz(1884年—1968年)
  5. 亨利三十五世(1887年—1936年)

荷兰王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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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年荷兰国王威廉三世去世,其年仅十岁的女儿威廉明娜继位为荷兰女王。随着她的表哥卡尔·奥古斯特、姑姑索菲公主和表侄子博恩哈德相继去世,玛丽·亚历山德琳成为荷兰王位的第二继承人,排在她的侄子、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国的继承人威廉·恩斯特之后。然而威廉·恩斯特拒绝为了荷兰王位放弃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的继承权,因此若威廉明娜未留下子女即去世,玛丽·亚历山德琳或其长子亨利三十二世将成为荷兰君主。由于亨利三十二世正于德国海军服役,许多人担心荷兰未来将落入德国的控制中。直到1909年朱丽安娜公主的诞生,荷兰王位的继承问题才获得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