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人 (中华民国)
行政法人,是中华民国政府体系中的半官方机构,为公法人的一种,乃新公共管理风潮下的产物。为因应公共事务的庞大与复杂性,原本由政府组织负责的公共事务经执行后被普遍认为不适合再以政府组织继续运作,而牵涉的公共层面又不适合以财团形式为之,遂有“行政法人”的设置。
与财团法人最大的不同是,行政法人的资金来源是政府的预算,并且不再以公务员考试的方式进用人员。行政法人组织采合议制,设有董事会与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其下得设首席执行官,让领导与执行专业化,也保障专业人员的权益。[1][2]
定义
编辑行政法人,指国家及地方自治团体以外,由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为执行特定公共事务,依行政法人法设立之公法人。
前项特定公共事务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具有专业需求或须强化成本效益及经营效能者。
二、不适合由政府机关推动,亦不宜交由民间办理者。
三、所涉公权力行使程度较低者。
行政法人应制定个别组织法律设立之;其目的及业务性质相近,可归为同一类型者,得制定该类型之通用性法律设立之。[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特质
编辑摆脱政府科层体制的拘束,有效率的达成政策的执行。故其有以下特质:
- 法律人格
- 企业化营运
- 达成特定的公共行政目的
目的
编辑沿革
编辑中华民国《行政法人法》规定,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外,由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为了执行特定公共任务,依法设立具有人事以及财务自主性的公法人。2004年1月9日,立法院通过《国立中正文化中心设置条例》,同年3月1日施行,国立中正文化中心(国家表演艺术中心前身)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个行政法人机构。然至2013年,中华民国仅有国立中正文化中心成功转型行政法人组织,期间国家教育研究院亦有改组成为行政法人的计画,但遭立法院否决;2008年6月19日,由教育部宣布先以公务机关进行与既有教育部底下所管辖的相关单位整并工作之后,后续再朝成立基金、法人的方向发展。2011年4月27日,《行政法人法》制定实施[3],随后陆续有中央或地方新成立或组织改制为行政法人。未来可能将再增加核废料处理中心[4]、国防智库[5]、国家铁道博物馆(现为筹备处)[6]等。
实例
编辑中央行政法人
- 2014年:
4月7日,随著行政院组织改造,文化部监督的行政法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成立,国立中正文化中心裁撤,其所属厅舍两厅院与组织并入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连同下辖的台中国家歌剧院及卫武营国家艺术文化中心,成为全国第一个一法人多馆所的行政法人。
4月16日,国防部监督的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改制为行政法人。
5月6日,科技部(后改制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监督的国家灾害防救科技中心改制为行政法人。
- 2015年:
- 2018年:
8月2日,内政部监督的国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成立。
- 2019年:
11月8日,文化部监督的文化内容策进院正式揭牌运作,作为提升文化产业的研发机构。
- 2020年:
5月19日,文化部监督的国家电影及视听文化中心改制为行政法人。
- 2022年:
1月19日,《国家资通安全研究院设置条例》实施,将设置行政法人国家资通安全研究院,监督机关为数位发展部。
4月19日,《国家太空中心设置条例》实施,原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辖下之国家太空中心,将转型为直接受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监督之行政法人。
- 2023年:
1月6日,国家太空中心改制为行政法人。
2月10日,国家资通安全研究院正式揭牌运作。
5月29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原中央机关的“核能研究所”改制为行政法人“国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9月27日正式成立。
8月1日,《国家运动科学中心设置条例》实施,由教育部监督的国家运动科学中心于9月16日正式揭牌成立。
地方行政法人
- 2017年:
1月1日,由高雄市政府监督的行政法人高雄市专业文化机构成立[7],统筹管理改制法人化的高雄市立历史博物馆与高雄市电影馆,成为全国第一个由地方政府监督设立,以及第二个一法人多馆所的行政法人。
2月9日,全国第一个美术馆行政法人台南市立美术馆成立[8],由台南市政府监督。
7月1日,高雄市立美术馆纳入高雄市专业文化机构营运范围[9]。
9月1日,高雄市立图书馆正式改制为全国第一个图书馆行政法人,由高雄市政府监督。
- 2018年:
1月,高雄市政府监督之行政法人高雄流行音乐中心揭牌运作,在海洋文化及流行音乐中心(后更名为高雄流行音乐中心)启用前率先进行后续规划,并推动流行音乐事业,为全国第一个由政府挹注资源的流行音乐专责机构。
- 2020年:
1月1日,苗栗县苗北艺文中心转型行政法人揭牌运作,由苗栗县政府监督,为非六都第一个地方行政法人。
4月1日,继高雄市成立专责流行音乐之行政法人后,行政法人台北流行音乐中心揭牌运作,专责流音中心场馆经营、流行文化展演、教育及培育产制。
- 2021年:
1月1日,新北市政府监督之行政法人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揭牌运作。
5月1日,台北市政府监督之行政法人台北表演艺术中心揭牌运作。
5月12日,台北市政府监督之行政法人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揭牌运作。
10月1日,桃园市政府监督行政法人桃园市社会住宅服务中心揭牌运作。[10]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网页
编辑- ^ 行政法人法第5条、第6条、第9条
- ^ 创钰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reatidea -. 國立國父紀念館 – 淺談行政法人化/黃舒屏、黃依偉 - 國立國父紀念館. www.yatsen.gov.tw. [2017-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2) (中文(台湾)).
- ^ 行政法人法§2-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law.moj.gov.tw. [2017-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1).
- ^ 核废设行政法人 草案年底出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联合新闻网,2014/05/07
- ^ 施政绩效报告 »其它 »国防部“国防智库筹备处”成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国防部
- ^ 林育绫. 活的「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正式成立!2026年將成亞洲最大. ETtoday. 2019-08-16 [2022-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9) (中文(中国大陆)).
- ^ 組織改造新里程,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106年元旦正式掛牌上路. 高雄市专业文化官方网站. 2017-01-01 [2022-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08).
- ^ 臺南美術5 邁向行政法人新紀元. 台南市立美术馆官方网站. 2018-11-06 [2022-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9).
- ^ 高雄市立美術館組織職掌. 高雄市立美术馆官方网站. [2022-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0).
- ^ 肆、我國行政法人推動歷程.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官方网站. [2022-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9).
书目
编辑- 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增订第十版),P176,吴庚著
- 行政法全彩图解,伊藤著
- 教育研究月刊(第8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