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情报(英语:Military intelligence),系指运用在军事用途上的情报,属于情报活动的其中一种。[1]收集军事情报的目的在提供大量有用的资讯,并加以分析建议,以辅助决策者制定军事战略

军事情报的收集范围与目标不一定限于敌对势力,也有可能收集军事同盟、友好势力,或者中立势力。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至少两个以上的军事情报收集单位,以提供交叉比对参考。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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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军队这个为了战争存在的武装组织出现以来,军事情报的收集也伴随在世界军事史之中。目前已知最早的军事情报收集活动记载,为古埃及的谍报,但为专属渗透任务,与现代定义的军事情报收集人员不同。《六韬》〈龙韬-王翼〉篇中,已有古代军事情报人员分类的论述,但军事情报要真正形成专门系统的学问或工作,需至冷兵器时代结束以后。因为在此之前的军事情报收集工作,多以人力为主。二战时期,为了战争需要,军事科技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使得军事情报的收集手段转趋多元化,因此各国先后成立专门的军事情报组织。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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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一国的军队编制、训练、武器装备之数量、武器类型、军事部署、作战计画、该国相关科技产业的技术力水准,该国的生产力等。

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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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性:是针对于国家与军队的战略目标需要而收集。
  2. 准确性:军事情报要求资讯内容的客观、分析判断的精准、报告推理的正确。
  3. 时效性:军事情报比起其他种类情报更注意即时。现代战争瞬息万变,过时的情报参考价值会相对降低许多。
  4. 连续性:军事情报有时只是零散的片段,借由连续的收集情报,有助于拼凑出完整的动态分析。
  5. 预测性:军事情报的内容需包含对未来可能变化的推测。
  6. 机密性:由获得来源与内容来判断军事情报的机密性,以推断军事情报的参考价值。
  7. 多样性:由于现代科技的进步,军事情报获得的手段与管道渐趋多元。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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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军事情报的要素为

  1. 来源
  2. 时间
  3. 地点
  4. 过程
  5. 结果

所附要素越齐备,内容叙述越详尽,其参考价值就越大。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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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战略情报
  2. 战役情报
  3. 战术情报:其中又可分为公开情报,指经由各种公开管道(如报纸广播电视网路等)获得;秘密来源情报,指经由不公开来源获得的情报,如对方的泄密者,或间谍行动等不合法手段等,此种情报比公开情报参考价值更高。

著名军事情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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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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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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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世界各国对于情报的分类并不完全相同,但主要可分为政治情报、军事情报、科技情报、经济情报、社会情报和环境情报等数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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