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德(1515年—1553年),字明甫,号阳湖居士,直隶常州府无锡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邵德
大明
籍贯直隶常州府无锡县
出生正德乙亥六月初四日
逝世嘉靖癸丑四月
配偶娶胡氏
亲属(子)邵秉忠、邵秉彝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举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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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府乡试第九十八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一百五名,登第三甲第四十一名进士[1][2]。授长兴县知县,二十八年戊申九月丁父忧。起复为福建浦城县知县,三十二年癸丑任满赴京谒选,卒于杭州旅舍,年三十九。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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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邵洪,义官;祖父邵昱;父邵一经(1491年-1548年)[3],字大常,号云山,母郑氏。重庆下。弟邵复、邵衎[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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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薛应旗《邵云山墓志铭》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饶士亨
湖广蒲圻举人
明朝长兴县知县
嘉靖二十六年-二十八年
继任:
丘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