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德
邵德(1515年—1553年),字明甫,號陽湖居士,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邵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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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直隸常州府無錫縣 |
出生 | 正德乙亥六月初四日 |
逝世 | 嘉靖癸丑四月 |
配偶 | 娶胡氏 |
親屬 | (子)邵秉忠、邵秉彝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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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應天府鄉試第九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名,登第三甲第四十一名進士[1][2]。授長興縣知縣,二十八年戊申九月丁父憂。起復為福建浦城縣知縣,三十二年癸丑任滿赴京謁選,卒於杭州旅舍,年三十九。
家族
編輯曾祖邵洪,義官;祖父邵昱;父邵一經(1491年-1548年)[3],字大常,號雲山,母鄭氏。重慶下。弟邵復、邵衎[4]。
參考文獻
編輯- 薛應旂《邵明甫墓誌銘》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薛應旂《邵雲山墓志銘》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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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饒士亨 湖廣蒲圻舉人 |
明朝長興縣知縣 嘉靖二十六年-二十八年 |
繼任: 丘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