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锣湾刺警案
铜锣湾刺警案[2][3],又称七一刺警案[4][5][6],发生于2021年7月1日约22时10分,50岁男子梁健辉疑因对社会及“警暴”的不满,以及反对《香港国家安全法》实施后影响自由[7][8],在香港铜锣湾崇光百货外突然从背后接近并用刀刺伤一名28岁机动部队警察,随后以刀刺心脏自杀。事件中警员肩胛骨中刀受伤,送医时一度危殆,随后转为稳定。行刺者梁健辉随即被周边警员按在地上制服,之后送往医院,当日晚上23时20分院方证实他不治。[9][10][11]事发时,警察以防疫2019冠状病毒病香港疫情为由在当天整天围封案发地附近的维多利亚公园并禁止附近举办2021年香港七一游行,该警负责场外巡逻[12][13][14][15]。
铜锣湾刺警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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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香港七一游行及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的一部分 | |
位置 | 香港铜锣湾崇光百货外 |
日期 | 2021年7月1日 |
武器 | 军刀 |
死亡 | 1人 |
受伤 | 1人 |
动机 | 对于香港警察相关争议及犯罪指控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实施不满。[1] |
刑事状况 | 企图谋杀及自杀案 |
有香港网民(泛民主派支持者)以“烈士”、“勇者”称呼死者,更有市民前往案发地点献花及鞠躬[16][17]。同时,也有亲政府网民称梁健辉为“恐怖分子”[18]。香港警方将此案定性为“孤狼式恐怖袭击”,同时批评部分网民公然明目张胆的支持严重暴力违法行为,并重申绝不容忍任何人为达到目的而诉诸暴力[4][19]。梁健辉生前任职的维他奶国际在内部通告中称其“不幸逝世”,“向健辉的家人致以最深切的慰问”,随即引发中国内地网络舆论强烈抵制[20]和内地媒体人士批评[21]。后维他奶国际指该通告为人事部员工个人擅自发布,并已开除该员工,部分香港网民对维他奶国际的反应表达强烈不满[22]。
经过
编辑2021年7月1日晚上约22时10分,一名身穿黑衣、背背包的男子于铜锣湾崇光百货外突然举刀,从后方刺伤一名28岁机动部队(“蓝帽子”)警员背部,警员中刀后倒地。疑犯其后把刀插向自己左胸,心口位置亦流血,随即被5至6个警员制服在地,由救护车送往律敦治医院抢救后,于晚上23时20分不治。根据现场记者所见及目击者所言,警员被刺伤后大量出血,被制服的施袭者附近亦有大量血迹,先后由现场警员及救护员为施行心外压急救。[23]
警方指受伤警员隶属东九龙机动部队,其背脊左肩胛骨受伤,送往玛丽医院。[24]受伤警员一度情况危殆,至翌日早上情况转为严重。警方将事件列作企图谋杀及自杀案处理。[25] 至7月3日,警员情况再转为稳定。[26]
而警员中刀倒地后,有3名警员一度拔枪,同一时间,大批警员到场用橙带封锁东角道一带,驱赶现场逗留的市民和记者。[23]新任警务处长萧泽颐亦一度到场了解事件。[27]其后警员在现场搜集证据,现场发现一把生果刀[注释 1]及一把军刀。到23时20分左右,警员在遇袭案现场附近截查一名女子,发现其身上搜获一把𠝹刀[注释 2],她被扣上手镣带上警车。其后一名男子亦被黑布蒙头带上警车。[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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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急救员协助遇袭受伤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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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警务处长萧泽颐亦一度到场了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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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警案现场地面留下大量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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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12时,机动部队警员在遇袭案现场附近进行地毯式搜索
事后调查
编辑本案主要人物梁健辉在2016年起任职维他奶国际采购主任,2008年的数个月曾短暂在苹果日报当资料员。[30],本身是单身、与父母同住在黄大仙区新蒲岗一幢唐楼,并没有刑事纪录。警方在死者的家中搜查了大量苹果日报剪报、社运文宣单张、书籍和笔记,并找到多封遗书,表明会杀警后会自杀,向年迈父母交代后事。[31][32]
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一枚属于死者的USB记忆卡,载有多份文字档案,包括户口、财产安排,以及工作上要联络的人。遗书提及到警方包庇罪犯和暴行、目前的制度性下无法受到制衡,并包括质疑“浮尸死因点解无可疑?(浮尸死因为何没有可疑?)”档案,他亦认为《港区国安法》实施后“无晒自由”(即在法律下失去自由)。警方相信死者经历反修例运动后“自我激化”,指出行凶属个人部署,并没有同党。据了解,有关档案提及要袭击警方,但没提及“杀警”字眼。[33]死者亦曾短暂将遗书放上社交媒体,但随即删除。[34]
警方国安处于7月3日宣布接手调查事件。[35]
反应
编辑部分市民
编辑刺警案发生后,有网民形容死者梁健辉为“烈士”和“勇者”[21],亦有网民批评疑犯行为不负责任[来源请求]。铜锣湾崇光百货外有市民献花悼念,亦有人在场提供“Free Hugs”[注释 4],希望能够与市民互相鼓励,不过他其后被警员截查。有市民到现场向死者献上鲜花,但随后被警员扔进垃圾桶,到中午起更搜查所有手持鲜花及靠近崇光百货的市民,有市民在现场摆放白花悼念亦被警员发乱抛垃圾告票,并警告在场市民放下鲜花的行为涉嫌煽动他人。[36]沙田区议员赵柱帮批评警方的做法“不知所谓”,也不近人情。有市民默哀期间一直流泪[37]。有记者亦发现便衣警员将市民摆放的白菊花扔到垃圾桶中,并拍照记录,不过过程被警员阻碍。一名喜欢街拍的少女在东角道停下拍摄一名女孩手持花朵时,警察围封突然她截查,最后被票控[注释 5]违反4人的限聚令。到晚上,警方解封封锁线后,一名男子再次尝试摆放花束期间,随即被警察拉入封锁线内,之后被带走。[38]到晚上,有便衣警员将市民放在地上的鲜花清走。[39]
7月3日星期六,仍然有市民手持白色鲜花到案发现场。有市民认为事件对自己造成很大冲击,指出不应该忘记事件的成因及本质。而警方派出多名警员在崇光百货门外戒备,并停泊最少4辆警车。警员对多名身穿黑衣的市民进行截查甚至搜身。警方同时呼吁市民不要违反4人限聚令和不可在公众地方弃置物品。社民连成员周嘉发到场默站期间亦被警方要求不可逗留,他认为目前香港面对前所未有的打压,指现时市民表达意见下,在政权眼中属煽动,忧虑类似事件会再发生。[40]有中学生表示一日内四度被截查,称被警员查问“屋企系咪有人死咗?”[注释 6]、“返学系咪都会攞住扎花”[注释 7]。他解释后获准放行,之后到崇光百货门口再遭到截查,最后决定离开。[41]
当有在场市民接受传媒访问时,警方随即上前拍摄,并有大批警察尾随,警察还称要“睇下有无煽动性言论”,林小姐受访时称不支持暴力,前来是对死者的尊重,如果死的是警察,她也会前来鞠躬,可是警方却要“上纲上线”,她和朋友到场拿著白花鞠躬后,便被警察截停及搜身。7月3日傍晚仍然有市民到场献花悼念,同样遭警察截查,市民表示为什么不能向死者献花悼念。对于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声称献花及悼念是鼓吹暴力,有市民反问721事件中的何君尧至今仍没有被拘控[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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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时分,有人在刺警案现场提供“Free Hugs”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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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时许,母亲带同两名年幼儿子手持鲜花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亦被警员包围截查[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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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被警员推入防线截查[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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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被警员推入防线截查后感到不断喘气和激动,需要用手按住心口[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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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独立媒体》称:一对母女被警员截查期间,期间母亲受惊不适,但警员不容许离开警察防线下,只能呕在地上,女儿亦受惊落泪。扰攘15分钟后,警员才允许她们进入商场洗手间。[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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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男子清走摆放的鲜花
7月7日为梁健辉“头七”,大批警员继续在铜锣湾一带戒备和巡逻。一名手持一束韭菜的女子路过SOGO被警方截停搜查,她一度情绪激动,并表示“我好惊”。她被警员发出警告后获准放行。一名26岁女子手持白色花遭截查,警员发现袋内找到一把𠝹刀,涉嫌管有攻击性武器被捕。到晚上,一名穿著水靴的男子,因被警员发现其背囊内有防毒面具、鎅刀、钳等物品,结果被警方带上警车。与被捕男子一同被截查的友人指出,被捕男子任职地盘管工,而截查期间曾经向警员展示工作证明文件,但最后也被捕。[46]另外,晚上10时,两名市民在名店坊商场怀疑攻击一名常出现在示威现场的中年女子后,大批警员走入商场。怀疑袭击他人的男子在没有戴上手扣下,被警员带上警车。而该名中年女子送上救护车。期间有怀疑与被警员带上警车男子同行的友人对此不满,一度用手推开一名网媒记者的直播镜头。警员护送该名女子离开。[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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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时,两名市民在名店坊商场怀疑攻击一名常出现在示威现场的中年女子后,大批警员走入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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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白纸和十字架的中年女子在名店坊商场内被警员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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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袭击他人的男子在没有戴上手扣下,被警员带上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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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员带上警车男子同行的友人,一度用手推开一名网媒记者的直播镜头
媒体
编辑《文汇报》点名31名民主派人士或组织在网上的言论,指他们“造谣、转移视线或煽动市民仇恨政府”,“美化、鼓吹暴力”。观塘区议员王伟麟指自己已经删除的帖文内容“中性”,又指警方引用国安法拘捕没有逻辑,他表示“无话担唔担心”。[48]
《东方日报》在7月4日的头版形容事件属“黑暴挟本土恐怖袭击卷土重来”和“恐怖主义祸港”,又指“自孤狼恐袭事件发生后,大量混淆是非、不分正邪的黑暴文宣重现各网上平台”。[19]
《香港商报》评论员李哲发表时评《法律不容网上煽暴》,指称如有人受到美化、煽动而仿效行凶,后果实在不堪设想,不仅严重威胁香港治安,而且或令黑暴问题死灰复燃,甚至激起一波本土恐怖主义,无论如何,暴力乃威胁和平的全民之敌,不容于任何文明社会。[49]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周五(2日)晚上于微博发文表示,必须强烈谴责事件,他支持香港保安局局长对袭击事件“个人孤狼式恐怖袭击”的定性;并认为基于法治的浩风正气在香港社会依然没有完全树立起来,歪风邪气仍有一定市场,影响着一些个人和机构在关键时刻的态度宣示和表现。[21]
政府
编辑- 政务司司长李家超随后亦发表声明,严厉谴责事件中有人持刀袭击执勤中的警员,导致警员严重受伤,对受伤警员致以深切慰问,并祝愿他早日康复。[51]几日后李家超称不少市民在案发后前往现场献花悼念的行为是“美化,认同甚至鼓励”恐怖活动,而鼓吹恐怖活动有可能触犯《港区国安法》。[52]李家超认为这次事件后更“绝对要”和“尽快做”立法规管假资讯及假新闻的工作。[53]
-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网上有人企图英雄化疑凶,亦有家长带子女企图悼念“恐怖份子”,令他感到心寒。[26]几日后邓炳强形容事件为“孤狼式本土恐怖袭击”,又指很多人美化和鼓吹暴力是事件的主因,形容背后推手满手鲜血,呼吁社会谴责及阻止挑拨及美化暴力的行为。[55]并称不认同事件是因为政府禁止游行集会而令民意无法宣泄:好多人以警方执法做借口,告诉社会人士,警方严正执法,所以应更犯法,希望大家不要被误导;那些是想香港社会变为更混乱、社会更多仇恨的人。[56]其后他更指死者为“恐怖分子”,形容家长带同子女到现场悼念让他感觉“心寒”,强调各部门执法人员会将违法者悉数“揪出来送往监狱”。[19]
- 警务处在其官网的新闻公告中,严厉谴责这类严重危害他人性命的暴力行为,同时强烈谴责美化暴力及煽动仇恨行为。[57]警方认为刺警案是与“凶徒受到失实资讯及煽动性言论激化而策动‘孤狼式恐怖袭击’”有关,并认为幕后可能有人支持或操控这件事件。[53]警方事后加强警员防袭措施,前线的警员由7月2日穿着具防刺功能的战术背心执勤,并以4人一组巡逻。警员亦加强截查路经的市民,包括长者和家长带同小童的人。[58]
- 7月2日,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在Facebook发帖,批评有人不断美化暴力,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因:“那些声称‘违法达义’、‘暴力可以解决问题’、犯罪‘可令人生更精彩’的人不知有何感想?事不如意便去杀人放火是政治真理还是恐怖主义,他们应该是分得开的,所以不能说是无知,但不是无知又是什么呢⋯⋯?”[59]
- 7月3日,五个纪律部队首长(海关关长邓以海、惩教署署长胡英明、消防处处长梁伟雄、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及政府飞行服务队总监胡伟雄)发声明,严厉谴责刺警案为“恐怖袭击”和指有人在社交媒体英雄化凶徒行径,从中煽动仇恨和鼓吹进一步的恐怖活动,形容“助长本土恐怖主义的滋生,威胁香港的安全和秩序”。各纪律部队表明将团结一致,全力配合警队执法,维持社会安宁及保障国家安全。[60]
- 7月4日,警务处长萧泽颐指出近日市民悼念凶徒的行为是将凶徒英雄化及美化,是有违道德伦理,是人性问题。他同时认为任何人在现场追悼都是绝对不容许,称他们会煽动其他人分化社会、仇警,影响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更指出家长带孩子到场悼念后,日后孩子对父母不满都会出手袭击父母。[61]
政党
编辑建制派
编辑- 行会成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指,若市民纯粹评论死者为“烈士”或称敬佩其行为,并不会构成罪行,只是道德上价值观不妥当。不过她指《刑事罪行条例》第9、10条分别提及煽动意图及罪行,她认为若市民刻意引起仇恨政府、仇警,有可能违法。[63]
泛民主派
编辑学者
编辑- 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教授、港大防止自杀研究中心总监叶兆辉表示,香港社会自2019年起积压许多怨气及仇恨情绪,国安法的实施更令不少人在言论自由上感到压力及焦虑[64],而过去香港有很多游行集会让市民宣泄对政府不满的情绪,惟近期的集会游行相继被特区政府反对而取消,企图透过高压手段阻止反对声音,导致市民难以找到宣泄不满的机会,但社会如要长治久安,政府必须疏导民怨及不满情绪[65]。
- 港大公民社会与治理研究中心副总监陈祖为指反修例运动经历两年,但政府从未疏导民怨,市民没有办法释放愤怒下,或因此“做傻事”。形容事件是社会压迫令人窒息下所带来的悲剧后果。加上政权认为公开悼念如同煽动,摆放鲜花等同丢垃圾,高举追求民生公义的横额被视为煽惑他人仇恨政府,两个人走在一起就犯4人限聚令下,指出“若你对这样专横的政府没有反感,没有愤怒,我相信你从来不知自由和尊严为何物”。[66]
维他奶国际
编辑7月2日,维他奶国际发出内部通告,证实梁健辉身份。该通告称,“怀著沉重心情通知各位(同事),香港采购部采购主任梁健辉先生,于2021年7月1日傍晚发生于铜锣湾的事件中不幸逝世。本公司向健辉的家人致以最深切的慰问。人力资源部已与健辉家人接触,并将跟进并需要时提供协助。”[20][67]维他奶国际亦向明报新闻网[68]、香港01[69]证实,已就“梁健辉先生的事件”联络其家人跟进及致以慰问。
维他奶国际的内部通告流出后,有网民质疑此举支持暴力和恐怖分子,声言要抵制维他奶产品[20]。大量网民涌入社交媒体,质疑维他奶同情凶手支持暴力行为,随后内地维他奶官方微博关闭了留言功能[70][20]。7月2日晚间,代言明星、内地演员龚俊[71]和任嘉伦的工作室相继在新浪微博发表声明取消、终止与维他奶品牌一切合作。电竞王者荣耀全国大赛将维他奶从合作名单删除[72]。《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亦在微博发文表示,香港部分人士将梁健辉奉为“烈士”和“勇者”,维他奶公司未第一时间对梁的行为表示反对,而是对死者家属致以慰问,还表示公司已启动紧急支援机制,“这样的价值取向,这样的暧昧显然是错的”[21]。
7月3日凌晨,维他奶国际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表示集团支持香港当局根据国安法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而中国内地运营的维他奶有限公司,会致力支持中国内地和香港的稳定、繁荣和发展。该声明仍关闭留言功能[72][73]。同日上午11时50时,维他奶国际在官网发表中文声明[74],指网络流传的内部通告是由员工私人撰写,未经公司授权,措辞极为不当。“该员工个人撰写的内容本不应该公开,更不应该在公司内部发布。目前维他奶国际正调查该事件并保留追究该名员工法律责任的权利。”该中文声明未能平息中国大陆的网络舆论,网民指“未见声明在Facebook及香港官网出现,质疑公司取态见风使舵。”[75]。3日,《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指内地网友已将维他奶国际定性为两面派。他表示,谁立场不坚定,搞机会主义,都将付出代价,希望这个教训在香港形成示范效应[76]。
到7月5日,网上流传一份维他奶内部通告,维他奶国际集团香港区人力资源总监余艳芬已离职,香港区职责由首席人力资源总监黄惠珊兼任。[77]
法律界
编辑- 7月2日,由港区人大代表陈曼琪创办的香港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发表声明强烈谴责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和任何挑战香港法治的违法暴力行为,反对一切目无法纪的违法行为,支持警方严正执法、维护香港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并对受伤警员致以深切慰问。[59]
- 7月2日,由山西省政协委员马恩国创立的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在声明中严厉谴责有关恐怖活动和严重暴力的违法行为并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绝对不容许任何人干犯恐怖活动罪,或针对人的严重暴力,并呼吁广大市民要认清一些外国及境外势力煽动香港市民离叛,恶意挑起香港市民憎恨政府情绪,进而作出疯狂暴力行为。[59]
-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认为现时无法确定事件是否属于恐怖活动,警方不应将法例无限扩张。他指出警务处处长萧泽颐指出悼念施袭者可能违法的说法牵强,他说悼念可以出于同情和表达对政府的不满,认为警方不应将事件“上纲上线”当成宣扬恐怖主义,若将任何有关行视为违法,政府与市民之间的矛盾只会更严重。[78]
教育界/学生组织
编辑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会议中通过内容为“评议会对梁健辉先生逝世深表悲痛;向他的家人和朋友表示同情和慰问;感激他为香港作出的牺牲”的动议。议评会并在会议开始前为梁健辉默哀一分钟。动议通过后,李国贤堂学生会代表杜林丞亨指,希望众评议员及港人“铭记真相”,文学院学生会代表容颂禧则对梁致敬。7月9日上述议案被撤回。[79]
八间教资会资助大学的校董会或校委会主席发声明,强烈谴责坊间有美化恐怖份子的言论和行为,并指有人向施袭警员的凶徒默哀及悼念,促请各方立即停止煽动仇恨,呼吁大学各成员确立正确价值观。[80]
其他
编辑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姚志胜指,凶徒暴行罔顾法纪,威胁执法人员生命安全,危害社会安宁;促请警方严正彻查事件,并向受伤警员及其家人致以深切慰问,祝愿他早日康复。[81]
事件衍生的警方行动
编辑在7月1日案发后,没有人因为被指直接参与事件而被拘捕,但接连有市民因为在网上的发表意见及评论被指“煽惑他人”遭到拘捕。7月4日,天水围及沙田分别有一名20岁女子及一名26岁男子,因涉嫌干犯“煽惑他人犯谋杀罪”、“煽惑他人犯纵火罪”及“煽动意图罪”等罪名被捕。两人在Telegram及连登讨论区发布两篇煽惑他人杀警、向警察建筑物纵火的言论的帖文。警方调查后,初步相信两人与案件没有直接关系,并解释言论自由不包括煽惑及煽动他人使用暴力。[82]
7月5日,警方在油麻地拘捕1名34岁男子,指他7月2日在网上讨论平台发出“斩警察”的言论,涉煽惑他人犯意图伤人罪。警方表示拘捕行动仍然继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83]
7月9日,警方拘捕一名36岁男子,涉嫌“煽惑他人意图伤人罪”和“煽动意图罪”。亦是今个星期第4宗相关罪行的案件。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警司谭威信说,警方发现有人利用不同网上社交平台,恶意发布鼓吹暴力,并以不同手段袭击甚至杀害警务人员的讯息。警方经调查锁定36岁本地男子,在慈云山展开拘捕,检取2部手机。警方指,帖文是7月2日在一个网上讨论区发放,到底内容是复制还是自己撰写是调查重点。帖文讲述使用刀的重要性、用甚么刀、对哪些部位攻击、用刀角度手法等,也有提及用刀对付警察是趁警察独处的时候。[84]
7月9日当晚再有人涉嫌在网上发布煽惑他人袭警的帖文被捕。另外有两名男子在屯门一条行人隧道涂鸦,内容涉及七一袭警事件,涉嫌刑事毁坏被捕。屯门裁判法院与兆安苑之间的行人隧道(近刘皇发小学),墙上被人写上七月一日企图谋杀警疑凶的名字、“烈士”字眼及安息的英文缩写等。警员当场拘捕一名20岁及一名27岁男子,涉嫌刑事毁坏,警方指其中一人涂鸦,另一人就在旁放置生果及祭品,之后在二人家中搜出涉嫌宣扬“港独”书籍及旗帜等。另外,警方在慈云山拘捕了一名36岁男子,怀疑他上周五在网上发布散播仇恨言论的帖文、涉嫌煽惑他人意图伤人等。行动中检获两部智能电话。警方指调查重点,是内容是否由被捕人士撰写,还是复制他人。至今已就相关案件拘捕四人,会继续跟进讨论区留言,是否涉及煽动暴力,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85]
7月27日凌晨,香港记者协会凌晨在facebook发文表示,一名前《看中国》网媒记者在7月1日曾在铜锣湾拍摄到男子梁健辉涉嫌袭击一名警员过程,在26日深夜11时被警方国安处要求落口供、搜屋及扣留旅游证件。记协指警方表示该记者属“协助调查”,但现时不明为何要被搜屋及扣留旅游证件,要求警方交代。[86][87]警方表示,国安处昨晚持有由指定裁判官签发的手令搜查两个处所,行动中捡取了一些物品,包括电脑及无线电话,并向一名56岁女子作出调查。 警方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43(2)条及《实施细则》附表二,向该名受查人发出由指定裁判官所签发的通知书,要求她向警方交出所管有的任何旅行证件。 案件仍在积极调查当中,暂没有人被捕。[88]9月15日,记协指得悉该名前记者已获发还护照及电子物品,而警方亦称调查已完成。记协重申警方当天扣留护照不合理,相关的电子装备亦有大量新闻材料,促请警方及法院日后应小心衡量新闻自由与案件调查的相称性,并切勿在有合理犯罪怀疑之前,限制新闻工作者出境自由。[89]
事隔两年后,于2022年6月26日,在刺警事件即将踏入两周年之际,香港警察拘捕了两名男子,并分别在两名被捕男子的住所搜出盾牌、军刀、气枪及军用防毒面具等装备及武器,其中被捕的14岁青年涉嫌在网上售卖武器。另外,在同年的7月1日,警察在铜锣湾“敏感地带”重兵布防,并对逗留人士进行查问及驱赶等行动。
拘捕,提堂,判决
编辑- 一名18岁少女被控在当晚警员封锁现场期间发现她藏有一把𠝹刀。少女否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在2022年10月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被告供称,自己案发前一个月离家出走,“极度贫穷”下用𠝹刀切碎番枧洗衣,其后因没执袋,𠝹刀遗留在袋内。被问到为何身在现场,被告则指为“欣赏风景及人流”。控方质疑她身穿黑衣,携“香港加油”字样袋。加上有钱买烟,不必悭俭买番枧洗衣,又质疑她案发时是“观察”警员,被告均否认。法官同日裁定表证成立,押后至10月31日结案陈词。[90]经审讯后,到2022年11月25日,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娴拒纳被告证供,批评她解释为何逗留封锁现场等问题时语无伦次、狡辩、诸多借口、胡说八道,行为亦奇怪不寻常。惟考虑被告当时两手抱着引警注意的大狗毛公仔,𠝹刀又藏在袋内杂物中,要从中取刀伤人不是易事,遂裁定控方举证未达至唯一合理推论,罪名不成立。[91]
- 44岁的网媒记者“军火佬”,于2021年7月2日下午3时许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摆放2束花,并未回应警方要求拿走花束,而被票控“在公众地方倾卸扔弃物”。经审讯后,裁判官陈志辉指路祭与否非本案重点,重点在被告如何处理花束,而被告多次拒绝警方要求取回花束下,等同弃置垃圾,因此罪成,判处罚款3,500元。[92]
- 入境处一名35岁高级入境事务助理员涉在连登讨论区发布以“7月1以后定为斩黑警日”为题的帖文,声称“一齐斩黑警”。他被控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被告于区域法院认罪。到2023年1月3日,法官李庆年认为本案较案例轻微,但社交媒体增加散播假新闻和仇恨言论的风险下,判处监禁6个月。[93]
- 一名22岁女学生被指在3个社交平台煽惑他人杀警,包括有超过11,000名成员的 Telegram 群组、超过1,200人追踪的 Facebook 帐户,以及逾400人追踪的 Instagram 帐户,早前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到2023年7月20日,区域法院法官谢沈智慧指,被告煽惑杀警行为,加剧破坏社会安宁及治安的风险。她又指,被告因涉违反警员起底令,曾遭律政司发信要求移除相关内容,惟被告在 FB 表示,即使收到信件亦“冇嘢惊”, 显示其明知故犯、目无法纪。法官重申,被告遭律政司警告后仍然犯案,罪责严重,须判处足够惩罚。被判监禁 10 个月。[94]
- 2023年1月1日,一名23岁中大法律系博士生,被指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展示七一刺警案疑凶梁健辉的素描,并在地上摆放蜡烛及花束悼念,被控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案件周五(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应控方要求,押后本案至7月28日提堂,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被告申请保释被拒,须还押候讯。[95]到提堂当日,控方申请加控一项企图煽动罪。控罪指,被告涉在香港连同一个名为“周锋锁”的人及其他人,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具煽动意图行为,引起憎恨或激起藐视中央或激起对其离叛。控罪未有注明“周锋锁”是真实姓名抑或是化名或代号,亦未列出案发地点及具体涉案行为。案件押后至 9 月 8 日进行答辩,期间被告须还押候讯。女被告身穿黑色上衣,听毕控罪后表示明白。[96]
梁健辉死因研讯
编辑死因研讯在2022年12月初进行,为期5日,其家属没有出席。研讯亦透过电脑,USB内10张相片和文件档案读出遗书,裁判官高伟雄下令引述内容。死者在遗书斥责警方,并指行动如果成功,“是因为保密及小规模、出其不意”;并称“生命最后,你可能会问吓自己:之前做嘅事会唔会令你自豪?世界因为你变好定坏咗?自由咗定专制咗?”[97]两名心理专家透过梁的遗物及警方提供的资料,认为他人有条理、完美主义,性格较内向及孤僻,没证据显示他有精神问题,但指梁可能有“替代性受害”的心理,并指出他十多年前已开始对政府感不满,加上近年社会事件,例如警方行为、新冠疫情或会加剧其不满。而警方的代表律师指梁健辉对事实的理解偏离一般人,引致极端激进的思想,发动恐怖血腥的攻击,又指警方搜获多份有标记的《苹果日报》,可见他对社会有根深蒂固的误解及错误认知,产生仇警等不实想法。[98] 死因裁判官高伟雄引导陪审团时指出,片段指拍摄到梁健辉手部的动作,并没清楚拍下袭击警员后的行为,提供“死于自杀”及“存疑裁决”两个选项。3女2男的陪审团退庭商议约1小时后,一致裁定死者死于自杀,并没有建议,死因裁判官也没有补充。[99][100]
衍生争议
编辑警方拒评何君尧“杀无赦”言论
编辑警方在7月4日拘捕两名网民,指两人涉嫌在网上发表“煽惑他人”的言论。有记者向警方提问,立法会议员何君尧曾在2017年9月的“革走戴耀廷呐喊大会”[101]与屏山乡事委员会主席曾树和提及要对港独份子“杀无赦”是否涉及煽动杀人。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警司谭威信指不同案件各有独特性,拒绝评论“杀无赦”[102]。
大律师陆伟雄认为,法律上“煽惑”行为与“谋杀”的主体罪行罪责一样,只是角色分别,而煽惑者不需要与杀人者互相认识,即使谋杀主体罪行从来未有执行,煽惑者仍有可能要负刑责。又认为《港区国安法》生效后,现时“煽动文字”罪行的元素及范围比英国统治香港时期的立法原意更广泛,在目前社会氛围与政治环境下,呼吁市民要小心[103]。
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悼念刺客梁健辉的争议
编辑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会议中通过内容为“评议会对梁健辉先生逝世深表悲痛;向他的家人和朋友表示同情和慰问;感激他为香港作出的牺牲”的动议。议评会并在会议开始前为梁健辉默哀一分钟。动议通过后,李国贤堂学生会代表杜林丞亨指,希望众评议员及港人“铭记真相”,文学院学生会代表容颂禧则对梁致敬。事件其后被校方、教育局及保安局批评及谴责。香港大学校委会主席李国章批评该动议“不道德”及“不能接受”,并称欢迎国安部门跟进事件,亦会考虑开除涉事的学生会成员。
2021年7月9日凌晨1时,学生会召开记者会。他们指出议案内容严重不当,无意鼓励任何非法行为,评议会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对此深感抱歉,表示将撤回上述议案,干事会亦将立即辞职。[79]随后香港大学学生会文化联会、学社联会和体育联会(下称三联会)发表声明,指出三联会多年来一直维持政治中立,并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学生会评议会代表三联会的干事均已辞任学生会评议员职务,并和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再无关系。各联会评议会和学生会评议会亦无从属关系。又对七月一号有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人士受伤深表同情,并谴责一切对公共安全有危害之行为。[104]
其后八间教资会资助大学的校董会或校委会主席发声明,强烈谴责坊间有美化恐怖份子的言论和行为,并指有人向施袭警员的凶徒默哀及悼念,促请各方立即停止煽动仇恨,呼吁大学各成员确立正确价值观。[80]
到同年8月4日,港大校务委员会召开特别会议,决定所有在7月7日曾经参与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会议的学生,被禁止进入校园范围及使用大学设施和服务,直至另行通知。其中一名受影响的港大学生会评议会成员对校方的做法感到非常震惊,没有想过学校会这样做。他指暑假期间有课堂进行,部分评议会成员亦是舍堂代表,他们因参与会议而不能上课和进出宿舍是非常大影响。[105]
同年8月18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以“涉嫌宣扬恐怖主义”为由,拘捕此会议有关的四名成员(郭永皓、张敬生、容颂禧、杜林丞亨)[106]。4人被控1项宣扬恐怖主义罪,控罪指他们于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扬恐怖主义。4人另被控1项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的交替控罪,指他们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图使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非法及恶意伤害该警员。时任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并对此案表示,警方执法皆为依照证据所为,不会因为特定身分或职业不同,四人的学生身分“是否一个求情理由,这留待在法庭上去说”,并不影响警方的检控行动[107]。案件在同年8月1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19岁被告容颂禧原获准保释,不过律政司即时提出复核,最后需要还押。案件在8月20日于高等法院提讯,法官将案件押后至8月27日作正式聆讯。[108]到同年9月24日,其馀三名成员获准保释,结束38日的还柙。[109]
到2022年12月6日,辩方表示4人拟不认罪,将争议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及其犯罪意图。区域法院法官王诗丽排期案件于2023年9月11日开审,预计审期8日,将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110]
2023年10月30日,4人承认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被判入狱2年。区院法官谢沈智慧指 4 人共同犯案,属“滥用权力、公器私用”,“令社会撕裂和仇警重现”。[111]
处理手法被指双重标准
编辑虽然学生会道歉并请辞,不过事件未能平息风波。身兼港大校监的特首林郑月娥在举行行政会议前会见记者称指事件令人发指、为港大感到羞愧,认为大学应继续采取追究行动,同意如有需要可交由警方跟进。[112]数小时后,校方发声明强烈谴责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公然美化暴力,形容是挑战社会的道德底线,损害整体港大社群的声誉和利益;又表示不再承认香港大学学生会作为独立注册社团在校内的角色,会按大学程序严肃调查事件。[113]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兼工党主席郭永健于13日称学生会早已撤回声明,干事会亦就事件辞任,比起任何高官、特首都更有承担,但特首及校方竟继续想“打蛇随棍上”,是意图摧毁具逾百年历史的学生组织,破坏学生自治及民主化的管理,是卑鄙的做法,郭永健还表示港大虽然没有权力冻结学生会的银行户口,但特区政府可能会利用《港区国安法》冻结学生会的银行账户。[114]到7月14日,香港大学行政及财务副校长兼校舍事务委员会主席罗哲基向学生会属会发信,要求香港大学学生会在7日内迁离学生会综合大楼,大楼内的学生会成员已收拾物品,士气低落。[115]校方亦要求继续使用大楼的属会亦要向校舍事务委员会登记。[116]特首林郑月娥针对港大学生会的言论时称大学生不是小孩子,又称港大学生会“不能就我们今天做这件事,明天就说讲错了、要收回”,林郑还称支持执法机构继续追究港大学生会,但对于同月8日被传媒曝光的保安局高官出席涉性侵晚宴事件,林郑称保安局的三名官员已经付出法律以外的代价,[117]又称相信三名高官的为人,认为他们只是在疫情期间缺乏敏感度,所以饭局事件应“告一段落”及无须对三名官员作出跟进调查,[117]而林郑月娥表明支持执法机构调查学生会后,警方国安处人员其后于7月16日进入港大校园搜查港大学生会办事处,[118]林郑月娥的回应及处理手法旋即在香港社会引发争议,[119]被批评是明显的双重标准。[120] 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批评政府一方面包庇三名违规高官、一方面对学生赶尽杀绝。[118]新思维主席狄志远批评特区政府在回应三名出席饭局的高官与港大学生会一事存在双重标准,[121]狄指林郑月娥将三名高官违反法规辩称为“经一事长一智”及不会进行调查追究,但对于港大学生会已收回的言论就出动警方国安处,这种双重标准的做法无助挽回政府的管治威信,[121]狄又认为年轻人及大学生一向较前卫及有理想,应给予大学教育学生的空间,不赞成取消有关学生的学籍。[122]林郑月娥于7月17日出席港台节目《星期六问责》专访时被主持人问到港大前学生会会长批评行政长官一边包庇犯错的高官,但对学生赶尽杀绝,林郑月娥辩称不同意被指包庇失德高官的说法及否认有指示警方调查学生会,又自称从没有介入大学或警方的行动。[123]
注释
编辑参见
编辑- 将军澳连侬隧道砍人案:该血案的主审法官郭伟健在判词中赞扬携带两把利刀发动街头袭击并导致三人重伤的凶徒拥有“高尚情操”[124][125][126]。
- 邝星宇:该名刀手为民建联党员,于2020年6月因为政见异议在观塘裕民坊小巴站持刀袭击市民及记者[127]。
- 徐步高枪击案:在2006年发生的香港最严重袭警案,施袭者徐步高本人也是现职警察。
- 石硖尾刺毙警员抢枪案:于六七暴动期间的1967年11月28日发生,警员薛振鸿在石硖尾徙置区巡逻时遭利器刺死,佩枪亦被抢去。
- 杨佳袭警案:2008年7月1日发生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内,事件中六名警员死亡、四名警员和一名保安人员受伤,属重大袭警刑事案件。事后杨佳被判死刑。
- 维基新闻相关报导:悼念七一刺警疑凶 港大学生会四人获减刑至15个月
参考文献
编辑- ^ 刺警男遺書 批評國安法及警「暴行」 無案底無同黨 警:疑失實資訊激化 學者:民怨從未疏導. 明报. 2021-07-03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 ^ 銅鑼灣刺警案 受傷警員傷勢穩定. 商业电台. 2021-07-03 [2021-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政府人員協會等嚴厲譴責銅鑼灣刺警案. 商业电台. 2021-07-03 [2021-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2).
- ^ 4.0 4.1 凌逸德. 七一刺警案|指網民以「烈士」稱呼死者 警譴責:企圖浪漫化行為. 香港01. 2021-07-02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9) (中文(香港)).
- ^ 七一刺警案現場 警方加強戒備 探員到疑兇辦公室搜查. on.cc东网. 2021-07-02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中文(香港)).
- ^ 七一刺警案 死者梁健輝為維他奶採購部主任 (19:46). 明报财经网 (明报出版社). 2021-07-02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中文(香港)).
- ^ 刺警後自戕 港男遺書批警暴 官方定調「孤狼」禁獻花悼念. 苹果日报. 2021-07-03 [2021-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6).
- ^ 香港政务司长:悼念献花杀警凶手恐触国安法. 自由亚洲电台. 2021-07-03 [2021-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6).
- ^ 【圖輯】銅鑼灣警員遇襲案 重組案發現場. 众新闻. 2021-07-02 [2021-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4).
- ^ 刺警案死者無刑事紀錄 留多封遺書稱殺警後自殺. 香港01. 2021-07-02 [2021-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7).
- ^ 【7.1刺警案】警銅鑼灣崇光外中刀 懷疑施襲男再用刀自插心口送院亡. 立场新闻. 2021-07-01 [2021-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8).
- ^ 警員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 明报. 2021-07-01 [2021-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9).
- ^ 銅鑼灣有警員中刀 疑兇自插心臟亡 「一哥」蕭澤頤到場了解. 东网. [2021-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1).
- ^ 銅鑼灣警員遇襲案 涉案男子受傷送院搶救後不治. 香港电台. [2021-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1).
- ^ 香港男子持刀袭警后自捅身亡. 联合早报. 2021年7月2日 [2021年7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7月9日).
- ^ 刺警自盡男被稱「烈士」 港警怒譴責「民眾仍上街獻花致哀」. 东森新闻. 2021-07-03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5) (中文(台湾)).
- ^ 鮮花悼念被指亂丟垃圾 網上調查「不買賬」官方定調. RFA.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4) (中文(香港)).
- ^ 维他奶称刺警案疑凶“不幸逝世” 大陆网民抵制 明星终止合作. 联合早报. 2021-07-03 [2021-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英语).
- ^ 19.0 19.1 19.2 東方日報A1:恐怖主義禍港 美化暴力令人心寒. 东方日报. 2021-07-02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20.0 20.1 20.2 20.3 維他奶稱刺警員工不幸逝世 引發中國網友抵制. 编辑:杨昇儒. 中央通讯社. 2021-07-02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2) (繁体中文).
- ^ 21.0 21.1 21.2 21.3 評維他奶未即時表態反對 胡錫進:如此曖昧顯然錯誤. 香港01. 2021-07-01 [2021-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Wing Kuang. 中国多家超市下架维他奶 香港“七一刺警案”各方如何表态?. ABC News. 2021-07-08 [2021-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3).
- ^ 23.0 23.1 【7.1刺警案】警銅鑼灣崇光外中刀 懷疑施襲男再用刀自插心口送院亡. 立场新闻. 2021-07-02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8).
- ^ 一警員銅鑼灣被刀襲擊受傷 疑兇自殘搶救不治. Now 新闻.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中文(香港)).
- ^ 銅鑼灣遇襲受傷警員 由危殆轉為嚴重 - RTHK. news.rthk.hk.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中文(台湾)).
- ^ 26.0 26.1 遇襲警員情況轉穩定 鄧炳強對悼念恐怖份子感心寒. 香港电台. 2021-07-03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2).
- ^ 【不斷更新】銅鑼灣警員中刀 懷疑施襲者揮刀自插 逾萬警力銅鑼灣、旺角禁示威. 立场新闻. 2021-07-01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6).
- ^ 銅鑼灣男子刺傷警員後自捅 警重傷兇徒不治. 香港01. 2021-07-01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遇襲片段曝光|銅鑼灣男子刺傷警員後自捅 警重傷兇徒不治. 香港01. 2021-07-01 [2021-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死者甫抵銅鑼灣即襲警 曾短暫任《蘋果日報》資料員. [2021-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7).
- ^ 刺警案死者無刑事紀錄 留多封遺書稱殺警後自殺. 香港01. 2021-07-02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7).
- ^ 【7.1 刺警案】消息指死者任職採購員 警搜出遺書. 立场新闻. 2021-07-02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6).
- ^ 刺警男遺書 批評國安法及警「暴行」 無案底無同黨 警:疑失實資訊激化 學者:民怨從未疏導. 明报. 2021-07-03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 ^ 刺警死者任維他奶採購主任 消息指警在家中發現遺書及反修例文宣. 众新闻. 2021-07-02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0).
- ^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接手調查涉孤狼式恐怖襲擊案. [2021-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市民放白花悼念 被警發亂拋垃圾告票. 立场新闻. 2021-07-02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2) –通过Facebook.
- ^ 【7.1 刺警案】涉案男自刺身亡 有市民到場獻花 建制政黨譴責襲擊. 立场新闻. 2021-07-02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6).
- ^ 【刀插警員|不斷更新】市民到SOGO獻花 警下午穿防刺衣到場續截查. 独立媒体. 2021-07-04 [2021-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8).
- ^ 刺警自盡男被稱「烈士」 港警怒譴責「民眾仍上街獻花致哀」. ETtoday新闻云. 2021-07-03 [2021-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攜花者:勿忘事件本質 恐襲論需證據. 明报. 2021-07-04 [2021-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7.1 刺警案】續有市民到崇光悼梁健輝 大批警員戒備 政府斥美化暴力. 立场新闻. 2021-07-03 [2021-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6).
- ^ 獻花市民受訪 警舉機拍攝:睇下有無煽動性言論. 立场新闻. 2021-07-04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4).
- ^ 警阻白花悼死者 崇光外截查票控. 明报. 2021-07-03 [2021-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44.0 44.1 44.2 【7.1刺警案】警入夜長駐SOGO外 搜身、拉人、發告票 禁聚眾悼梁健輝. 立场新闻. 2021-07-02 [2021-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6).
- ^ 【刀插警員|不斷更新】市民到SOGO獻花 警下午穿防刺衣到場續截查. 独立媒体. 2021-07-02 [2021-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8).
- ^ 警方昨銅鑼灣拘兩人 男子被指藏防毒面具鎅刀 友人指任職地盤管工途經現場. 立场新闻. 2021-07-08 [2021-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7.1 刺警案】續有市民悼梁健輝 最少 1 人被捕 市民手持韭菜被截查. 立场新闻. 2021-07-07 [2021-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文匯》點名31泛民「煽仇」 區議員指帖文「中性」. 明报. 2021-07-05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香港商报评论员 李哲. 商報 (PDF). 香港商报. 2021-07-02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7-05).
- ^ 行政長官強烈譴責暴力及破壞公共秩序行為.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2).
- ^ 政務司司長嚴厲譴責暴力及破壞公共秩序行為.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男子刀刺警|李家超:獻花悼念即鼓吹破壞 市民須警惕恐怖主義配合警執法. 明报. 2021-07-03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53.0 53.1 53.2 國安查刺警 李家超:盡快管假資訊 稱「絕對要」立法 泛民質疑警妄斷「失實資訊」影響. 明报. 2021-07-05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李家超嚴厲譴責持刀襲擊警員 - RTHK. news.rthk.hk.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中文(台湾)).
- ^ 林鄭月娥強烈譴責襲擊警員 鄧炳強指是孤狼式本土恐襲 - RTHK. news.rthk.hk.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中文(台湾)).
- ^ 香港男子持刀襲警後自刺身亡,當局形容「孤狼式本土恐怖襲擊」. BBC. 2021-07-02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4).
- ^ 新聞公報 | 香港警務處. www.police.gov.hk.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中文(香港)).
- ^ 加強防襲 警巡邏4人一組穿戰術背心. 明报. 2021-07-03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59.0 59.1 59.2 59.3 记者 郑治祖. 法律界:任何暴力都是侮辱法治. 香港文汇报. 2021-07-03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7.1 刺警案】五紀律部隊首長:網上言論美化暴力行徑 助長本土恐怖主義. 立场新闻. 2021-07-03 [2021-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27).
- ^ 男子刀刺警|蕭澤頤:不容許現場追悼兇手. 明报. 2021-07-05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新民黨指銅鑼灣襲警有預謀 工聯會斥文明社會絕不容忍 - RTHK. news.rthk.hk.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中文(台湾)).
- ^ 李家超:獻花悼念「鼓吹破壞」或違法 大狀:單稱「義士」難言煽暴 倘籲行動有法律風險. 明报. 2021-07-04 [2021-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5).
- ^ 葉兆輝:社會穩定不應壓倒一切 情緒需疏導. 新城电台. 2021-06-27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2).
- ^ 刺警事件屬悲劇 學者倡疏導民怨. AM730. 2021-07-02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2).
- ^ 憂掀模仿 學者:高壓政策難長治久安. 明报. 2021-07-03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2).
- ^ 【7.1刺警案】死者梁健輝任職維他奶採購主任 公司: 向健輝的家人致以最深切的慰問. 立场新闻. 2021-07-02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2) (繁体中文).
- ^ 男子刀刺警|疑兇任職維他奶採購部 同事形容性格孤僻 維他奶:已啟動緊急支援機制 (20:00). 明报网站. 2021-07-02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0) (繁体中文).
维他奶国际集团回应本报称,已就“梁健辉先生的事件”联络其家人跟进及致以慰问,亦已启动紧急支援机制,协助及跟进因事件受情绪困扰的员工[……]
- ^ 撰文:凌逸德. 七一刺警案|維他奶證實刺警案死者梁健輝 為公司採購主任. 2021-07-02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7) (繁体中文).
维他奶回复《香港01》指,已联络死者家人作跟进及致以慰问,维他奶香港亦已启动紧急支援机制,向因事件致情绪受困扰的同事提供协助及由专人跟进[……]
- ^ 7.1刺警案梁健輝為維他奶採購主任 公司發聲明、藍絲網民狂洗版. winandmac.com. 2021-07-02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新浪微博@龚俊工作室官微 声明终止与“维他奶”品牌一切合作.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9).
- ^ 72.0 72.1 撰文:陶嘉心. 七一刺警案|稱員工不幸逝世 維他奶挨轟「美化暴力」 藝人割席. 香港01. 2021-07-03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0) (繁体中文).
- ^ 維他奶中國官方微博發聲明 關注中國香港事件、支持以國安法調查. winandmac.com. 2021-07-02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维他奶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維他奶集團聲明 (pdf). 2021-07-03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7-03) (繁体中文).
- ^ 撰文:李恩慈. 七一刺警|維他奶通告引爭議 內地代言即割席 一文看清來龍去脈. 香港01. 2021-07-03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繁体中文).
公司再于今早11时50分发声明称,昨日网上流传有关袭警案疑凶梁健辉的内部文件[……]不过此声明似乎未能平息内地网民怒火,他们留言批评维他奶“找个临时工背锅”、“甩锅第一名”、“避重就轻”等,又指未见声明在Facebook及香港官网出现,质疑公司取态见风使舵。
- ^ 张国威. 員工涉襲警案 維他奶遭抵制急澄清. 中时新闻网,来源:旺报. 2021-07-04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2) (繁体中文).
大陆官媒《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3日表示,内地网友普遍对维他奶集团的最新表态并不买帐,斥之为“两面派”。谁立场不坚定,搞机会主义,都将付出代价,希望这个教训在香港形成示范效应。
- ^ 維他奶香港區人力資源總監傳離職. 信报. 2021-07-05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陳文敏:悼念或出於同情 與宣揚恐怖主義差距很大. 香港电台. 2021-07-05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5).
- ^ 79.0 79.1 感激梁健輝議案遭校方炮轟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撤回議案 幹事會辭職. 立场新闻. 2021-07-09 [2021-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0).
- ^ 80.0 80.1 八大校董、校委會主席發聲明 譴責美化恐怖分子言論 籲師生確立正確價值觀. 立场新闻. 2021-07-09 [2021-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26).
- ^ 责任编辑:静文. 社會各界強烈譴責恐怖襲擊 全力支持警方果斷執法. 香港商报. 2021-07-03 [2021-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七一刺警案 |兩男女涉在TG及連登發言 煽惑他人殺警及縱火被捕. 香港01. 2021-07-04 [2021-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警方再拘一男子 涉7.2網上發貼籲「斬警察」. on.cc. 2021-06-27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36歲男網上討論區提用刀傷警被捕 涉煽惑意圖傷人及煽動意圖. 头条日报. [9/7/2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再有人涉網上發布煽惑他人襲警帖文被捕 另有兩人涉刑毀被捕. 无线新闻. [9/7/2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刺警案】記協關注國安處凌晨扣留網媒記者旅行證件及搜屋. 头条日报. [2021-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7).
- ^ 七一襲警案拍攝過程記者被國安處帶往警署助查. Now新闻台. 2021-07-27 [2021-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0).
- ^ 凌逸德. 七一刺警案 記協:直播事發一刻記者協助調查 遭警扣留旅遊證件. 香港01. 2021-07-27 [2021-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31) (中文(香港)).
- ^ 《看中國》前記者直播 7.1 刺警受查 記協:警發還護照及電子物品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立场新闻 Stand News. [2021-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2).
- ^ 被指 7.1 崇光刺警現場藏𠝹刀 18 歲女子藏武表證成立 供稱用於𠝹番梘洗衣. 法庭线. 2022-10-07 [2022-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1).
- ^ 被指 7.1 崇光刺警現場藏𠝹刀 18 歲女子藏武罪名不成立 官:未達唯一合理推論. 法庭线. 2022-11-25 [2022-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8).
- ^ 擺花路祭七一刺警男子梁健輝 網媒記者「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罪成罰款. 法庭线. 2022-12-07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 ^ 入境處職員銅鑼灣刺警案後發帖稱「一齊斬黑警」 煽惑傷人罪成囚6個月. 明报. 2023-01-03 [2023-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04).
- ^ 女子認七一刺警案翌日煽惑傷警 官指曾涉違起底令、被警告後仍犯案 判囚10月. 法庭线. 2023-07-19 [2023-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31).
- ^ 涉銅鑼灣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 23歲法律博士內地生被控煽動不准保釋. 法庭线. 2023-06-02 [2023-06-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2).
- ^ 涉銅鑼灣悼念梁健輝 23歲法律博士內地生被加控企圖煽動 控罪指涉「周鋒鎖」. 法庭线. 2023-07-28 [2023-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30).
- ^ 死因庭提梁健輝遺書 批警方執法稱欲透過行動制衡. 明报. 2022-12-02 [2022-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8).
- ^ 梁健輝死因研訊 心理專家:梁看新聞認為有人受害 會把對方經歷套在自己身上. 法庭线. 2022-12-06 [2022-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10).
- ^ 梁健輝案死因研訊 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自殺. 明报. 2022-12-07 [2022-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12).
- ^ 梁健輝死因研訊採訪手記 一場平靜結束的死因研訊. 法庭线. 2022-12-07 [2022-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10).
- ^ 港警拘2人涉網上煽暴 建制勢力籲「殺」「無赦」卻逍遙. RFI. 2021-07-05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警方拘捕兩人分別涉嫌在社交媒體煽惑他人殺警及縱火. 香港电台. 2021-07-04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警稱7‧2「煽惑」他人殺警縱火 兩網民被拘. 明报. 2021-07-05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1).
- ^ 承認內容不當撤回悼念孤狼議案 港大學生會道歉幹事會請辭. 东网. 2021-07-09 [2021-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封殺學生會】學生評議會曾「感激」梁健輝犧牲 港大校委會禁涉事學生進入校園. 立场新闻. 2021-08-05 [2021-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4).
- ^ 胡家欣、郑秋玲. 七一刺警案|國安處拘至少3名港大學生會成員 涉宣揚恐怖主義罪. HK01. 2021-08-18 [2021-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9).
- ^ 周皓宜、萧晓慈、林剑. 七一刺警案︱李家超:做任何事前 都要從法律角度三思. HK01. 2021-08-18 [2021-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9).
- ^ 【港區國安法】涉宣揚恐怖主義港大生遭控方覆核保釋 下周五正式聆訊. 香港经济日报. 2021-08-20 [2021-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0).
- ^ 悼念刺警疑犯被控違國安法 涉案餘下三港大生亦准保釋. 香港电台. 2021-09-24 [2021-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24).
- ^ 涉致謝梁健輝被控宣揚恐怖主義 4 港大生擬不認罪 排期 2023 年 9 月開審. 法庭线. 2022-12-06 [2022-1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7).
- ^ 涉「感激」七一刺警男 四名港大學生認煽惑傷人囚兩年. 明报新闻网. 2023-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04).
- ^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撤回感激梁健輝議案 林鄭:校方應繼續追究 同意警方介入. 立场新闻. 2021-07-13 [202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26).
- ^ 港大: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作為獨立註冊社團在校內角色 - RTHK. news.rthk.hk. [2021-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9) (中文(台湾)).
- ^ 林鄭點名指警可跟進港大評議會 前港大學生會郭永健批侵學生自治:打蛇隨棍上. RFA. 2021-07-13 [2021-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3).
- ^ 港大學生會成員「執包袱」. 星岛日报. 2021-07-16 [202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4).
- ^ 港大校方向學生會發信 促七日內遷出學生會綜合大樓. 香港01. 2021-07-15 [202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4).
- ^ 117.0 117.1 3高官違限聚令 林鄭月娥:3人已承擔法律責任 毋須進一步調查. 明报. 2021-07-13 [2021-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3).
- ^ 118.0 118.1 國安處入港大蒐證 特首稱無指示警方 狄志遠斥與「高官犯聚」雙重標準. 明报. 2021-07-18 [2021-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7).
- ^ 高官犯聚籲社會「到此為止」 民主黨斥林鄭寬己嚴人. 明报. 2021-07-14 [202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4).
- ^ Hot pot scandal fuels anger over Hong Kong 'double standards'. The Straits Times. Bloomberg News. 2021-07-15 [202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6).
- ^ 121.0 121.1 「中間派」新思維 促以教育非法律處理港大事件 斥政府「雙重標準」無助挽回威信. 立场新闻. 2021-07-17 [2021-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4).
- ^ 狄志遠:政府回應高官飯局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事件存雙重標準. 明报. 2021-07-17 [2021-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7).
- ^ 林鄭月娥不同意被指包庇犯錯高官但對學生趕盡殺絕. 香港电台. 2021-07-17 [2021-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7).
- ^ 法官讚兇徒「情操高尚」 律政司決定不申請覆核刑期. 立场新闻. 2020-05-18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5).
- ^ 【判辭導賞】郭偉健法官的四個肯定與一個遺憾. 众新闻. 2020-04-28 [2021-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9).
- ^ 馬道立:贊斬人者有高尚情操法官將暫停審理反修例案件. 法官国际广播电台. 2020-05-25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 民建聯前社區幹事鄺星宇涉觀塘持刀傷人 警檢兩粒半「偉哥」. 头条日报. [2020-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