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奇
高士奇(1645年—1703年),字澹人,号江村、竹窗、瓶庐,晚号藏用老人,浙江钱塘县(今属杭州)人。清初文人,康熙帝亲信。谥文恪。
生平
编辑顺治二年(1645)九月初八日,高士奇生于固安县。六年(1649)与入都就学。顺治十四年(1657),高士奇与父亲高一淳迁居杭州,居住在西溪。十八年(1661),补杭州府学生员。康熙元年(1662)中秀才。二年(1663)完婚,妻傅畹。六年,入太学。十年,记名翰林院。在翰林院考试钟繇、王羲之书法时,特为清圣祖赏识,拔至第一。此后专为皇帝缮写经筵讲章。康熙十一年(1672),以诸生供奉内廷,为清圣祖赏识。康熙十四年(1675)十二月,初设詹事府,官詹事府录事。康熙十六年(1677),以内阁撰文中书舍人供奉南书房,十七年,许骑马入禁中。七月,与陈廷敬、叶方蔼入值南书房。十八年,皇帝特别赐予高士奇同举博学鸿词科。十九年五月,受拔擢为翰林院侍讲。十一月,赐紫貂大蟒朝服品珠。二十一年(1682),高士奇扈从皇帝前往盛京祭祖。二月十五日出京,至五月三日皇帝回宫,期间高士奇写有《扈从东巡日录》两卷。明年,扈从皇帝于清凉山,写《扈从西巡日录》。六月复扈从出古北口,写《塞北小钞》。十二月十八日,充日讲官起居注。二十三年,先后短暂任右春坊庶子、左春坊庶子,旋即复任翰林侍讲学士。二十六年(1687)九月,升詹事府少詹事。太皇太后丧,高士奇与徐乾学商议罢免明珠、余国柱,士奇草拟奏疏,交给郭琇上呈给皇帝,明、余二人遂罢相。二十七年,买宅于平湖,以备归老之用。此宅原为冯氏旧圃,称之北墅。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扈从康熙帝二次南巡。徐乾学开始谋划构陷高士奇,唆使熊赐履于江宁弹劾他。熊赐履称高士奇“招权纳贿,语而不显言。”但高士奇亲自拿出平日与熊的往来书信,信中熊赐履称士奇为“程朱一流人”,士奇对皇帝说:“他与臣书说臣人品是程朱一流人,岂有程朱会招权纳贿的?”康熙帝对此矛盾感到可笑,遂置而不问。左都御史郭琇疏劾士奇“欺君灭法,背公行私,其罪之可诛者四也。”副都御史许三礼又疏劾徐乾学与高士奇“植党营私,表里为奸,招摇纳贿”,解职归里。十月九日,陛辞,皇帝赏赐甚厚。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 ),高士奇第一次在籍赋闲。康熙于四月十六日赐高士奇手敕一道:“朕少年最不喜参,尔所素知。只为前大病,后赖此药复元气。所以,使人到长白山觅得八九寸长五六两重者十余根,上好者数斤,念尔江湖远隔,苦楚频躬,想是未必当年气相也。故赐南方所无蜜饯人参一瓶,上好人参一斤,土木参二斤。尔当宽心自养,不必多虑。”七月,赐高士奇御扇一把,上有御制诗一首:“故人已久别三年,寄语封书白日边;多病相邻应有意,吟诗每念白云篇。”
康熙三十三年,复召入宫修书,仍直南书房,官礼部侍郎。能诗,善书法,精鉴赏,通医道,为人诙谐幽默,所藏书画甚富。士奇一直是康熙的宠臣,康熙自言“得士奇,始知学问门径。初见士奇得古人诗文,一览即知其时代,心以为异,未几,朕亦能之。士奇无战阵功,而朕待之厚,以其裨朕学问者大也。”著有《春秋地名考》、《左传纪事本末》、《江村销夏录》等。
康熙四十年(1701年),康熙赐高士奇联一对,上御书:“忠为表,孝为里;言有物,行有恒。”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康熙擢升高士奇为礼部侍郎,高士奇以母老为由未上京赴任。
家族
编辑祖居余姚(今浙江省余姚)。家族称上林高氏,居绍兴府馀姚县上林乡。高士奇有二子存世,长子高舆,次子高轩,尚有四名女子。其子孙皆迁往平湖居住。
延伸阅读
编辑[编]
参考书目
编辑- 《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