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王高贞(?—?),仁坚(因避隋文帝讳而作仁固),渤海郡蓨县(今河北景县)人,北齐武成帝高湛第五子。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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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贞沉审宽恕。武成帝常说:“此儿得我凤毛。”566年五月廿三日,北齐后主高纬太上皇帝高湛的儿子高弘(高廓)为齐安王,高仁坚(高贞)为北平王高仁英为高平王,高仁光为淮南王[1]。高贞位司州京畿大都督,兼尚书令[2]录尚书事[3]。皇帝行幸外地,高贞在邺城总留台事。

几年后,后主高纬以高贞长大,渐渐猜忌。高阿那肱承旨,令冯士干弹劾高贞下狱,夺其留后权。北齐灭亡前夕,高贞为青州刺史。北齐灭亡,高贞与后主死在长安[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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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齐书》 卷十二 列传第四 武成十二王
  1. ^ 资治通鉴》第一百六十九卷 陈纪三
  2. ^ 《北齐书补·后主纪》:〔武平三年八月〕己丑,以司州牧、北平王仁坚为尚书令
  3. ^ 《北齐书补·后主纪》:〔武平四年二月〕乙卯,以尚书令、北平王仁坚为录尚书事。
  4. ^ 北齐书 卷十二 列传第四 武成十二王》:北平王贞,字仁坚,武成第五子也。沉审宽恕。帝常曰:“此儿得我凤毛。”位司州牧、京畿大都督,兼尚书令、录尚书事。帝行幸,总留台事。积年,后主以贞长大,渐忌之。阿那肱承旨,令冯士干劾系贞于狱,夺其留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