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異(12世紀—13世紀),字同叔,號月湖撫州崇仁人。南宋官員

何異
出生12世紀
南宋
逝世13世紀
南宋
職業南宋官員

生平

編輯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進士,調石城主簿,經歷兩個任期,知萍鄉縣。丞相周必大、參政留正準備讓何異擔任院轄,宋孝宗問有無可推薦的官員,留正等陳說何異治理萍鄉的政績,於是何異被遷國子監主簿。遷國子監丞,與孝宗問對,孝宗說:「君臣一體,本不在於作表面文章,有什麼見聞,在銀台司駁正交還奏章。」擢監察御史。何異奏稱這是宰相留正以前做的官,不敢供職,御札不許,於是就職。[1]

遷右正言(中書省諫官)。時宋光宗疏於看望太上皇孝宗,何異上疏諫,無果,約了臺官聯名,說奸人離間父子,當明正典刑,措辭極嚴峻,又無果。何異請求外放,被授湖南轉運判官,偶爾代理主帥事務。辰蠻侵擾邵陽,何異募山丁逮捕首亂者,瑤族起義軍首領蒲來矢以眾來降。不久為浙西提點刑獄。召為太常少卿,改秘書監兼實錄院檢討官,權禮部侍郎、太常寺。[1]

太廟長出芝草,韓侂胄率百官觀看,何異說其色白,擔憂產生兵妖,韓侂胄不悅。宋寧宗慶元二年(1196年),知綿州王沇上疏請置偽學之籍,何異被列入「偽學逆黨」之中。[2]因先前獲罪被貶的主管玉局觀劉光祖與何異交往密切,言官就彈劾何異身為諫官時不彈劾宰相留正並接受剛被罷相的趙汝愚推薦,使得何異被罷官,久後才被授予祠祿官。何異後被起用知夔州兼本路安撫。何異因夔州地方狹窄、糧食少,與轉運司買米儲存,設立循環使用的通濟倉。嘉泰三年(1203年)七月丙戌日(8月28日),西北方有星拖着白光墜落地上,其聲如雷,何異說:「戌日酉時,火土交會,而妖星從東南衝向西北方,化為天狗,蜀地將要有兵事了嗎?」請求為祠祿官,以寶謨閣待制被任為提舉太平興國宮。四年後,蜀地果然發生吳曦叛亂。開禧二年(1206年),何異被起用知潭州,多次請求賦閒任祠祿官。[1]

嘉定元年(1208年),召為刑部侍郎。五個月不下雨,何異上封事說:「最近號令有些從宮內發出,而執政不能參與了解其事,台諫不能徹底發表他們的言論。陛下同情饑民,救治病人、安葬死人,遠方荒山僻嶺,怎能得到實惠?與其多方面平衡幣值,不如減少印製紙幣;與其使米的交易渠道暢通,不如稍微放寬關市的徵稅。」次年,權工部尚書。告老,上章說:「親近的大臣請求離任,似乎成了虛套,朝廷內外相看,當成是禮節,不能用它來鼓勵風俗廉恥。」以寶章閣直學士知泉州,朝廷允許他的請求授以祠祿官,進寶章閣學士,轉升一級官階致仕。卒年八十一。[1]

作品

編輯

何異自視甚高,有詩名,有詩《安源院》《大華山》《浮石山莊》等,所著《月湖詩集》行世。[1]另著有《中興百官題名》五十卷,[3]《月湖信筆》三卷、《宋中興三公年表》。生平俸祿多用於買山、購書,建有「浮石山莊」、「麻姑山房」以藏書。

評價

編輯
  • 《宋史》論曰:何異篤實(忠誠老實)君子,而切諫光宗朝重華宮(宋孝宗禪位後的居所)。[1]

延伸閱讀

編輯

[]

 宋史·卷401》,出自脫脫宋史

注釋及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