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譜儀或任何頻率譜測量裝置的光譜分辨率,是指其分辨電磁波譜的能力。光譜分辨率與光譜儀的分辨能力密切相關,分辨能力定義為

,

其中 為該裝置可區分的最小波長差。例如,太空望遠鏡影像攝譜儀可以在波長為1000納米時區分出0.17納米的波長差異,也就是說其分辨率約為5900。一個高分辨率攝譜儀的例子則是歐洲南方天文台甚大望遠鏡中的紅外階梯光柵,其光譜分辨率可達到100,000。[1]

多普勒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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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譜分辨率也可通過物理量表示,例如速度。若使用速度來描述光譜分辨率,則該分辨率值表徵通過多普勒效應可以分辨的最小速度差  。通過這一方法,易得出  與分辨率之間的關係是

 

其中  光速。在上方太空望遠鏡影像攝譜儀的例子中,該設備就具有51公里/秒的光譜分辨率。

IUPAC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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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純化學和應用化學聯合會將分辨率定義為光學光譜中可以區分的最近兩條線的光譜的波數波長頻率差。[2]分辨能力R則是通過將波數、波長或頻率除以分辨率轉換得來。[3]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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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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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CRIRES Instrument page at ESO. [2019-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02). 
  2. ^ 國際純化學和應用化學聯合會化學術語概略,第二版。(金皮書)(1997)。在線校正版: (2006–) "resolution in optical spectroscopy"。doi:10.1351/goldbook.R05319
  3. ^ 國際純化學和應用化學聯合會化學術語概略,第二版。(金皮書)(1997)。在線校正版: (2006–) "resolving power, R, in optical spectroscopy"。doi:10.1351/goldbook.R05322

拓展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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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im Quijano, J., et al. (2003), STIS Instrument Handbook, Version 7.0, (Baltimore: STScI)
  • Frank L. Pedrotti, S.J. (2007), Introduction to optics, 3rd version, (San Francis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