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鳳誥(1760年—1830年),丞牧金門江西萍鄉萍鄉市上栗縣赤山鄉石觀泉村)人,清朝政治人物、探花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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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歲喪母,瞎一眼,才思敏捷,師承彭元瑞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登己酉科進士一甲第三名(探花),授翰林院編修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升任翰林院侍讀學士,並以此身份隨乾隆帝出遊泰山。歷任國子監祭酒太常寺卿內閣學士等職。官至兵部侍郎,加太子太保嘉慶五年(1800年)起任山東學政,嘉慶十四年(1809年),替代巡撫阮元監臨考場,闈後人言藉藉,傳出有「監臨打監軍小題大作,文宗代文字矮屋長槍」之語。劉鳳誥後來因被御史彈劾在當考官時洩漏試題,以致引起江南考生鬧事。經欽差大臣托津盧蔭溥等人的調查,確認「請託屬實」,革職查辦。[1]後遣戍黑龍江,流寓齊齊哈爾卜揆。因他盛名早著,上自將軍斌靜,下到一般吏卒,「咸賓敬之」。在當地與滿族學者西清友好,並為西清的《黑龍江外紀》作序。與流人程煐戴襄谷等人過從甚密,詩酒唱和。嘉慶十八年初,奉命辦理墨爾根城遷奴武裝起義案,被墨爾根副都統明德訐誣為有「教供情事」。清廷調查後認定並無私弊,未予懲處,同年五月將其赦歸。道光元年,因患目疾,赴揚州就養。道光十年(1830年)正月,病逝揚州,歸葬南昌

杜甫詩,集杜詩3卷,稱「文以載道,弗尚詞華,飛毫聘藻,失之浮誇」[2]。曾作濟南大明湖鐵公祠「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的對聯。著有《五代史記註》、《存悔齋集》28卷、外集4卷(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狀元石韞玉序),《杜工部詩話》、《江西經籍志補》。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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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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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郎潛紀聞初筆》卷四:「嘉慶己巳恩科,浙江學政劉鳳誥代辦鄉試監臨,闈後人言藉藉,有「監臨打監軍,小題大作;文宗代文字,矮屋長槍」之對語,密旨查詢。經巡撫阮元以對語達天聽,上復遣侍郎托津等三人抵浙按問,劉獲重譴,阮亦以徇庇奪官。諭旨中有云:「鄉試士子,係由學政錄送入闈,劉鳳誥本當避嫌,何以輒將監臨之事,交伊代辦,已屬非是。」何以近科秋闈,竟違祖訓,仍有以學政監臨者。」
  2. ^ 《著作箴六》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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