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监祭酒,古礼祭祀宴飨时,由最年长尊者举酒以祭于地,故祭酒为尊称,同辈之长之义[1]。最早追溯可源与夏商周时代之官品职位役阶。与功曹、仆射等为同类官职,汉博士之长原称仆射,东汉改称“博士祭酒”,秩六百石,西晋国子学之长为国子祭酒,北齐国子寺、隋唐国子监均以祭酒为长,《续汉书·百官志二》刘昭注引:“汉人胡广说,谓官名祭酒,系部门之长。”

宋朝中央政府官职之一。在宋神宗元丰改制后始创,为国子监最高负责人,地位等同于国立大学校长。多由宰相兼领,其佐贰官国子监司业。主掌国子监、太学武学律学小学的政令,以及课试、升黜、教导之事,同时也负责替学官打考绩。此外,依照太学三舍法的规定,属最低阶的外舍太学生须于季终,依序接受学谕学录学正博士的考试,最终再由祭酒司业加以考核,视其成绩,决定是否可以升至内舍。

时为中央政府官职之一,为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之主管官员。

清代 编辑

清代国子监祭酒,满缺、汉缺各一人,清顺治元年定品秩为满员三品,汉员四品,并兼太常寺少卿衔;十六年定制为从四品。

顺治元年(1644年),以国子监隶属礼部,十五年(1658年)取消隶属礼部;康熙二年(1663年),仍隶属礼部,十年(1671年)再取消隶属礼部。雍正二年(1724年),于祭酒之上另外特简一员国子监管理监事大臣。四年(1726年),议准如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詹事府少詹事春坊庶子、国子监祭酒等官缺出,将现任翰林院侍读侍讲、春坊谕德洗马司业论俸升补一员,进士举人出身之给事中监察御史郎中论俸升补一员。乾隆十一年(1746年)定满汉祭酒为进士专缺,出缺时由监管理监事大臣开列进士出身官员题请补授。[2]

清代祭酒执掌国子监大学礼乐之法,国子监生授课、评比优劣;每年仲春、秋上丁日,释奠,释菜,综典礼仪;皇帝临雍时,则执经进讲,率诸生圜桥观听;新科进士释褐时,则坐彝伦堂行拜谒簪花礼。祭酒辖下有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等辅佐官职。

民国元年(1912年),国子监废除,改成立历史博物馆筹备处。

参考文献 编辑

  • 孙文良,中国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
  • 宋史》,卷165〈职官志五.国子监〉,(礼记*春秋)
  • 清史稿》,卷一百十五,志九十,职官二。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清·赵翼《陔余丛考·祭酒》:“祭酒本非官名,古时凡同辈之长,皆曰祭酒。”
  2. ^ 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四十,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