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運動 (中華民國)
憲政運動是中國抗日戰爭時期,中華民國境內出現的兩次民主憲政運動,[1]目的是讓國民黨一黨制改變為各黨派合作的政治體制。[2]
過程
編輯第一次憲政運動發生於1939年9月至1940年9月期間,以國民參政會一屆四次會議為開端[3]。1939年9月15日,大會國民參政會一屆四次會議通過了《請政府明令召集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施憲政案》。該提案提出要定期召集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行憲政。黃炎培為召集人與各黨派代表組成「憲政期成會」。中國共產黨也參與了第一次憲政運動。各地成立憲政促進會。1939年11月,國民黨五屆六中全會接受了《請政府明令召集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施憲政案》,並決定於次年11月12日召開國民大會[4]。1940年,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向各級黨部發布《關於目前憲政運動諸問題的指示》。1940年4月18日,國民黨五屆中常會第145次會議通過《憲政問題集會結社言論暫行辦法》。[5]1940年9月18日,國民黨5屆157次中常會召開時表示「戰事不便,國民大會之召集日期應俟另行決定」,且期成憲草暫不實施。第一次憲政運動結束。[1][6]
第二次憲政運動始於1943年9月至1945年7月。1943年11月,國民黨第五屆十一中全會召開,當時中國國民黨表示如果中國戰勝日本,戰勝的一年後就召開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施憲政[4]。1944年1月8日, 蔣介石發表 《對當前黨政與青年團工作之指示》 ,表示國民黨應加強對憲草研究運動的領導, 並加以控制。此時許多地方召開憲政座談會,要求國民黨結束一黨專政以及開放政治。中共在此期間提出要成立聯合政府。1945年元旦,蔣介石宣布「一俟軍事形勢穩定,就及時召開國民大會,歸政於全國國民」。3月1日,他在憲政實施協進會上宣布「本年十一月十二日召開國民大會」。[6][5]1945年7月,國民參政會四屆一次會議召開,蔣介石拒絕建立聯合政府。共產黨方面認為,第二次憲政運動結束。[1]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1.2 羅天. 簡論中國共產黨是抗戰時期兩次憲政運動的實際政治領導者[J]. 中文信息,2018(3):256,255.
- ^ 王永祥.中國共產黨與抗戰時期的民主憲政運動[J].歷史教學,1991,(第1期).
- ^ 張曉曦著,《新中華報》的抗戰動員,山西經濟出版社,2021.06,第72頁
- ^ 4.0 4.1 賀永泰1,齊文娟2.延安時期的憲政理論與憲政運動述論[J].延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第1期).
- ^ 5.0 5.1 胡平原.中共在國統區掀起的兩次憲政運動高潮[J].文史春秋,2019,(第12期).
- ^ 6.0 6.1 劉富書.試論抗日戰爭時期的民主憲政運動[J].史學集刊,1986,(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