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运动 (中华民国)

宪政运动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中华民国境内出现的两次民主宪政运动,[1]目的是让国民党一党制改变为各党派合作的政治体制。[2]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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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宪政运动发生于1939年9月至1940年9月期间,以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会议为开端[3]。1939年9月15日,大会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会议通过了《请政府明令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施宪政案》。该提案提出要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黄炎培为召集人与各党派代表组成“宪政期成会”。中国共产党也参与了第一次宪政运动。各地成立宪政促进会。1939年11月,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接受了《请政府明令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施宪政案》,并决定于次年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4]。1940年,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向各级党部发布《关于目前宪政运动诸问题的指示》。1940年4月18日,国民党五届中常会第145次会议通过《宪政问题集会结社言论暂行办法》。[5]1940年9月18日,国民党5届157次中常会召开时表示“战事不便,国民大会之召集日期应俟另行决定”,且期成宪草暂不实施。第一次宪政运动结束。[1][6]

第二次宪政运动始于1943年9月至1945年7月。1943年11月,国民党第五届十一中全会召开,当时中国国民党表示如果中国战胜日本,战胜的一年后就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施宪政[4]。1944年1月8日, 蒋介石发表 《对当前党政与青年团工作之指示》 ,表示国民党应加强对宪草研究运动的领导, 并加以控制。此时许多地方召开宪政座谈会,要求国民党结束一党专政以及开放政治。中共在此期间提出要成立联合政府。1945年元旦,蒋介石宣布“一俟军事形势稳定,就及时召开国民大会,归政于全国国民”。3月1日,他在宪政实施协进会上宣布“本年十一月十二日召开国民大会”。[6][5]1945年7月,国民参政会四届一次会议召开,蒋介石拒绝建立联合政府。共产党方面认为,第二次宪政运动结束。[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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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罗天. 简论中国共产党是抗战时期两次宪政运动的实际政治领导者[J]. 中文信息,2018(3):256,255.
  2. ^ 王永祥.中国共产党与抗战时期的民主宪政运动[J].历史教学,1991,(第1期).
  3. ^ 张晓曦著,《新中华报》的抗战动员,山西经济出版社,2021.06,第72页
  4. ^ 4.0 4.1 贺永泰1,齐文娟2.延安时期的宪政理论与宪政运动述论[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第1期).
  5. ^ 5.0 5.1 胡平原.中共在国统区掀起的两次宪政运动高潮[J].文史春秋,2019,(第12期).
  6. ^ 6.0 6.1 刘富书.试论抗日战争时期的民主宪政运动[J].史学集刊,1986,(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