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說[1](512年—575年2月6日),原名士約博陵郡安平縣(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人,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第二房,北魏、西魏、北周官員。

生平 編輯

崔說從小性格耿直,有操守氣概,力氣過人,特別擅長騎馬射箭。孝昌二年(526年),崔楷出任殷州刺史,旁人都勸他留下家人,單身赴任履行職務。崔楷說:「貪圖他人的俸祿,就當擔憂他人的事,如果一身獨往,朝廷說我有進退的計劃,將士們又有誰肯對這樣的人產生信心呢?」崔楷於是率全家赴任。孝昌三年(527年)春,葛榮軍隊逼近殷州,有人勸說崔楷減少城中幼弱以避戰亂,崔楷於是遣送第四女崔瑤娥、第三子崔說在夜間出城,隨即又召集部屬共同商議,部屬都說:「女郎是要出嫁的女兒,郎君年幼不能勝任作戰,留之無益,離去有什麼損失?況且使君在城中,家屬還有很多,足以穩定將士的意志,私下認為不會造成疑慮。」崔楷說:「國家難道不知道城小兵力弱嗎?置我於此地,是讓我死啊!一旦送走兒女,將說我心志不堅定。虧損忠誠顧全私愛,奴婢都認為可恥,何況我肩負國家重任呢。」崔楷於是命令將崔瑤娥和崔說追回[2][3]。崔說後來以領軍府錄事起家官,轉任諮議參軍賀拔勝出任荊州刺史時,崔說出任假節冠軍將軍、防城都督,賀拔勝戰敗後,崔說隨着賀拔勝逃奔南梁,又從南梁回到西魏,出任衛將軍都督,封安昌縣子,食邑三百戶。崔說後跟隨宇文泰收復弘農,參與沙苑之戰,都立下功勞,爵位晉升為侯爵,增加食邑八百戶總計一千一百戶,出任京兆郡太守。崔說後屢次升任帥都督持節撫軍將軍通直散騎常侍大都督,又很快升任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都官尚書定州大中正,改封安國縣侯[4][5],增加食邑三百戶總計一千四百戶,賜姓宇文氏,並賜名為。崔說又升任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中,爵位晉升為安國縣公,又改封萬年縣公,增邑食邑戶數總計二千四百戶。崔說又出任隴州刺史、都督隴州諸軍事,升任總管三州諸軍事、涼州刺史。崔治理政務嚴格果斷,百姓畏懼。天和四年(569年),齊王宇文憲東征,以崔說為行軍長史。北周軍隊返回後,崔說出任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崇德、安義、建忠、九曲、安樂、三泉、伏流、周張、平泉、固安、蠻、通谷十三防禦,三州黃蘆、起谷、王晏、供超、牽羊、溫狐、交河、大嶺、避雨、木柵寺一十戍諸軍事,崇德防主,改封安平縣公。建德四年正月十日(575年2月6日),崔說在長安永貴里私人住宅中去世,虛歲六十四,朝廷贈予五州諸軍事、鄜州刺史,諡號莊公[6],二月二十四日(575年3月21日)葬於京兆平原鄉吉遷里[7][8][9]

神道碑 編輯

崔說的神道碑全名《周大將軍崔說神道碑》,由庾信撰寫,收錄於《庾子山集》和《文苑英華》中[9]

其他 編輯

崔說與二哥崔謙十分友愛,年老之後兩人名聲和官位都很高,但是家中資產都不私相占有[10][11]

家族 編輯

祖父母 編輯

父母 編輯

兄弟姐妹 編輯

夫人 編輯

子女 編輯

通婚關係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周書校勘記·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七·四》:與弟(訦)〔說〕特相友愛 北史本傳「訦」作「說」。按文苑英華卷九0四庾信周大將軍崔說神道碑、新唐書卷七二宰相世系表都作「說」。「訦」字誤,今據改。以下諸「訦」字逕改。
  2. ^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初楷將之州,人咸勸留家口,單身述職。楷曰:「貪人之祿,憂人之事,如一身獨往,朝廷謂吾有進退之計,將士又誰肯為人固志也?」遂合家赴州。三年春,賊勢已逼,或勸減小弱以避之,乃遣第四女、第三兒夜出。既而召僚屬共論之,咸曰:「女郎出嫁之女,郎君小未勝兵,留之無益,去復何損。且使君在城,家口尚多,足固將士之意,竊不足為疑。」楷曰:「國家豈不知城小力弱也,置吾死地,令吾死耳!一朝送免兒女,將謂吾心不固。虧忠全愛,臧獲恥之,況吾荷國重寄也。」遂命追還。
  3.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孝昌初,置殷州,以楷為刺史,加後將軍。楷將之州,人咸勸單身述職。楷曰:「單身赴任,朝廷謂吾有進退之計,將士又誰肯固志?」遂闔家赴州。賊勢已逼,或勸減小弱以避之,乃遣第四女、第三男夜出。既而曰:「一朝送免兒女,將謂吾心不固。」遂命追還。
  4. ^ 《周書校勘記·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七·五》:改封安固縣侯 英華崔說碑作「安國縣侯」。按魏書卷一0六上地形志上博陵郡有安國縣。隋書卷三0地理志中博陵郡義豐縣條云:「舊有安國縣,後齊廢。」地不屬周,但崔說是博陵人,故以本郡一縣為封號。疑作「安國」是。
  5. ^ 《北史校勘記·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一一》:改封安固縣侯 文苑英華卷九0崔說神道碑作「安國」。按魏書卷一0六地形志上定州博陵郡有安國縣。崔氏以博陵為郡望,故以本郡一縣為封號,疑作「安國」是。
  6. ^ 《周書校勘記·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七·八》:諡曰壯 北史本傳和英華崔說碑「壯」作「莊」,唐書卷七二下宰相世系表作「壯」,未知孰是。
  7. ^ 《周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七》:說本名士約,少鯁直,有節概,膂力過人,尤工騎射。釋褐領軍府錄事,轉諮議參軍。及賀拔勝出牧荊州,以說為假節、冠軍將軍、防城都督。又隨勝奔梁,復自梁歸國。授衛將軍﹑都督,封安昌縣子,邑三百戶。從太祖復弘農,戰沙苑,皆有功。進爵為侯,增邑八百戶,除京兆郡守。累遷帥都督、撫軍將軍、通直散騎常侍、大都督、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都官尚書、定州大中正,改封安固縣侯,增邑三百戶,賜姓宇文氏,並賜名說焉。進爵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中,進爵萬年縣公,增邑通前二千四百戶。除隴州刺史,遷總管涼甘瓜三州諸軍事、涼州刺史。說蒞政疆毅,百姓畏之。齊王憲東征,以說為行軍長史。軍還,除使持節、崇德安義等十三防熊和中等三州諸軍事,崇德防主,加授大將軍,改封安平縣公。建德四年卒,時年六十四。贈鄜延丹綏長五州刺史,諡曰壯。
  8.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士謙弟說。說本名士約。少有氣概,膂力過人,尤工騎射。賀拔勝牧荊州,以為假節、冠軍將軍、防城都督。又隨奔梁。復自梁歸西魏。授武衛將軍、都督,封安昌縣子。從周文復弘農,戰沙苑,皆有功,進爵為侯,除京兆郡守。累遷都官尚書、定州大中正,改封安固縣侯,賜姓宇文,並賜名說焉。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中,進爵萬年縣公。再遷總管、涼州刺史。說蒞政強毅,百姓畏之。後除使持節,熊和中三州、崇德等十三防諸軍事,加授大將軍,改封安平縣公。建德四年,卒,贈鄜、延等五州刺史,諡曰莊。子弘度。
  9. ^ 9.0 9.1 9.2 9.3 《文苑英華·卷九百四·周大將軍崔說神道碑》:公諱說,字某,博陵郡安平縣人也。昔者華陽之野,降龍首之神,烈山之都,啟龜文之繇。匡周則盟津有會,佐夏則龍門始鑿,西遊則起家秦相,東入則載世齊卿,備乎史籍,可得言矣。   祖辯,中軍將軍、定州刺史。父楷,鎮北將軍司馬、烈侯,並厲風霜,俱張鋒穎,邸史疊跡,官曹懍然。是謂鮑恢都官,百城振懼,葛豐握節,京師斂手。   公特稟英靈,偏鐘山岳,雄姿俊茂,眉目疏朗。觀虎於檻,齠發不驚;稱象於船,勝衣能對。至於拉虎羈熊,摧斑碎掌,忘歸繁弱,落雁吟猿,故得氣蓋關中,威申河外。解褐領軍府錄事,轉諮議參軍。時當塗失御,政在權門始鑿論函谷之兵,即起韓陵之戰。  太師賀拔勝作牧西荊,公為假節冠軍將軍、防城都督。夫南陽失守,卷甲奔梁;樂毅羈旅,猶思燕路。陳軫悽愴,終戀秦聲;幸直和鄰,言歸舊國。授衛將軍都督,封安昌縣開國子,食邑三百戶。弘農克復,沙苑揮鋒。進爵為侯,增邑並前一千一百戶。信珪則更受司勛,谷璧則還輸典瑞,鐵馬有河橋之戰,戈船有汾水之兵。除京兆太守。移民下邑,未學邊韶,走馬章台,不同張敞。遷帥都督、持節、撫軍、通直散騎常侍、大都督,尋遷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都官尚書、定州大中正。五曹秦事,有朱穆之忠;九品論人,見楊喬之直。改封安國縣侯,增邑合前一千四百戶,賜姓宇文,改名為說。漢王改婁敬之族,事重論都;魏後變程昱之名,恩深捧日。遷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中。竇憲連官,單于之寶鼎可致;張寬固位,渭橋之流星可識。攻木七工,既掌丘陵之賦;司會六典,乃均邦國之財。居官得人,於斯為盛。進爵為公,改封萬年縣,通前二千四百戶,除隴州刺史都督隴州諸軍事,隴坻路遙,秦川望遠,鄧仲華之不去,馬文淵之願歸。尋除涼州刺史、總督河西甘瓜諸軍事。地似伏龍,城如飛鳥,敦煌實錄,宛在胸襟,玉門亭障,無勞圖畫,有馬如羊,不以入廄,有金如粟,不以入懷。   柱國齊王,今上之介弟,龔行薄伐,問罪河陽,以公為行軍長史,參謀帷幄。中軍之司,既舉魏絳;上卿之佐;實用荀林。以公方之,差無慚德。除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崇德、安義、建忠、九曲、安樂、三泉、伏流、周張、平泉、固安、蠻、通谷凡十三防禦,熊、和、中三州黃蘆、起谷、王晏、供超、牽羊、溫狐、交河、大嶺、避雨、木柵寺一十戍諸軍崇德防主。宜陽上地,更有秦兵;熊耳山前,還逢積仗。用是連營函谷,獵騎黎陽,威振兩河,名陵三晉。改封安平縣公。淮陰一國,韓信之故人;戶牖萬家,陳平之鄉里。公此衣錦,足為連類。建德四年正月十日,薨於長安之永貴里私第,春秋六十有四。詔贈敷、延、丹、綏、恆五州諸軍事,敷州刺史,諡曰莊公,禮也。即以其年二月二十四日葬於京兆平原鄉之吉遷里。北陵追遠,大司馬有賜綬之恩;西京贈行,冠軍侯有詔葬之禮。嗚呼哀哉!   世子儀同衍,生事以禮,死葬以禮,愛親有王祥之孝,同氣有姜肱之睦,百行之本,於斯備焉。況復松檟深沉,既封青石之墓,丘陵標榜,須勒黃金之碑。乃為銘曰:   華陽之神,厲山之祖。鳳野匡周,龍門佐禹。日浴溟池,山浮海浦。甫穆霸國,營丘樂土。胤斯宗邑,承此壤土。移封東武,就君安陽。中軍節目,鎮北鋒芒,商飆獵草,電火驅霜。公之輪奐,繼體貞干。儀表丘墟,風神牆岸,孝有至德,忠能匡贊。不廢橫琴,無妨《奇支》案。既班三事,又貳六官。衛青受詔,韓信登壇。長城馬窟,廣武兵欄。軍吏無犯,營民不寒,乃用六謀,乃論三策。城壘向背,星辰主客。劍起沈犀,弓開伏石。楚後讓盟,秦君還璧。百齡危脆,千仞摧藏。諸侯地裂,邊將星亡。輕車騎士,玄甲黃腸。社如齊地,廟似桐鄉。銘功贊德,碑闕相望。
  10. ^ 《周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七》:謙性至孝,少喪父,殆將滅性。與弟說特相友愛,雖復年事並高,名位各重,所有資產,皆無私焉。其居家嚴肅,動遵禮度。曠與說子弘度等,並奉其遺訓雲。
  11.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士謙性至孝,與弟說特相友愛,雖復年位並高,資產皆無私焉。居家嚴肅,曠及說子弘度並奉其遺訓雲。
  12. ^ 陶, 鈞, 《北魏崔宾媛墓志考释》, 《收藏家》 (06期), 2012年, (06期): 25–34 [2016-03-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13. ^ 13.00 13.01 13.02 13.03 13.04 13.05 13.06 13.07 13.08 13.09 13.10 13.11 13.12 13.13 倪, 潤安, 《河北曲阳北魏崔楷墓的年代及相关问题》, 《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 (02期), 2013年, (02期): 25–34 [2016-04-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