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
供應和需求相互對立和交易的機制,包括交換發生的地點,流程和機構(對於實體場所,使用Q132510或Q330284)
市場是人們在固定時段或地點進行交易的場所,而此交易場所是那些需要經常進行物品交換的人,為了減少搜尋成本所自發形成的。詞中的「市」指的並非「城市」,而是古時的「買賣」、「交易」之意。
今日,市場具備了兩種意義,一個意義是交易場所,如傳統市場、股票市場、期貨市場等等,另一意義為交易行為的總稱。市場一詞不僅僅只是場所,還包括了在此場所進行交易的行為。故當談論到市場大小時,並不僅僅指場所的大小,還包括了消費行為是否活躍。廣義上,所有產權發生轉移和交換的關係都可以成為市場。
市場雖為交易行為的總稱,但交易行為不一定是自由的,尤其是在提供商品或選擇交易對象時,會因外部的干擾如法條、公約等加以限制。可以自由提供商品與選擇交易對象的稱為自由市場,反之則為非自由市場。
自由市場對資源表現出的自我調節和自我配置的功能,被稱為市場機制。
市場定義
編輯美國市場營銷協會的定義委員會1960年對市場提出以下的定義:
市場是指一種貨物或勞務的潛在購買者的集合需求。
菲利普·科特勒把市場定義為:
市場是指某種產品的所有實際的和潛在的購買者的集合。
市場從不同角度,可以劃分為不同的類型。其中按商品的基本屬性可劃分為一般商品市場和特殊商品市場。一般商品市場指狹義的商品市場,即貨物市場,包括消費品市場和工業品市場;特殊商品市場指為滿足消費者的資金需要和服務需要而形成的市場,包括資本市場,勞動力市場和技術信息市場。對以上兩種市場作分析時一般要研究消費者市場,產業市場和政府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