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

供應和需求相互對立和交易的機制,包括交換發生的地點,流程和機構(對於實體場所,使用Q132510或Q330284)

市場是人們在固定時段或地點進行交易的場所,而此交易場所是那些需要經常進行物品交換的人,為了減少搜尋成本所自發形成的。詞中的「」指的並非「城市」,而是古時的「買賣」、「交易」之意。

香港的肉類市場,這是傳統最基本的商品經濟型態。
東京證交所,股票市場等於是一種把投資機會和未來機率當作無形商品交易的市場,是商品經濟的終極演化。
新加坡濕貨市場

今日,市場具備了兩種意義,一個意義是交易場所,如傳統市場股票市場期貨市場等等,另一意義為交易行為的總稱。市場一詞不僅僅只是場所,還包括了在此場所進行交易的行為。故當談論到市場大小時,並不僅僅指場所的大小,還包括了消費行為是否活躍。廣義上,所有產權發生轉移和交換的關係都可以成為市場。

市場雖為交易行為的總稱,但交易行為不一定是自由的,尤其是在提供商品或選擇交易對象時,會因外部的干擾如法條、公約等加以限制。可以自由提供商品與選擇交易對象的稱為自由市場,反之則為非自由市場。

自由市場對資源表現出的自我調節和自我配置的功能,被稱為市場機制

市場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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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市場行銷協會的定義委員會1960年對市場提出以下的定義:

市場是指一種貨物或勞務的潛在購買者的集合需求。

菲利普·科特勒把市場定義為:

市場是指某種產品的所有實際的和潛在的購買者的集合。

市場從不同角度,可以劃分為不同的類型。其中按商品的基本屬性可劃分為一般商品市場和特殊商品市場。一般商品市場指狹義的商品市場,即貨物市場,包括消費品市場和工業品市場;特殊商品市場指為滿足消費者的資金需要服務需要而形成的市場,包括資本市場,勞動力市場和技術信息市場。對以上兩種市場作分析時一般要研究消費者市場,產業市場和政府市場。

市場的規律、原則與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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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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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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