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植(?—?),字次先,號蘧林,浙江秀水(今浙江嘉興)人。
順治六年(1649年)進士第三名(探花),為翰林院編修。依附寧完我,官至禮部右侍郎。順天丁酉科場案時,被判斬刑。張天植不服,自陳說:「孤蹤殊遇,臣男已蒙蔭,富貴自有,不必中式。況又能文,可以面試。」[1]改流徙尚陽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