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植(?—?),次先蘧林浙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

顺治六年(1649年)进士第三名(探花),为翰林院编修。依附宁完我,官至礼部右侍郎顺天丁酉科场案时,被判斩刑。张天植不服,自陈说:“孤踪殊遇,臣男已蒙荫,富贵自有,不必中式。况又能文,可以面试。”[1]改流徙尚阳堡

注释

编辑
  1. ^ 《清稗类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