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復陽
生平
編輯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初授莆田縣知縣,四十六年調豐城縣。天啟中,官南京江西道御史,黨附魏忠賢,請毀講學書院,以絶東林黨根。天啟六年二月,徐復陽疏參原任太僕寺少卿曾汝召、浙江參政魏士前、奉旨降調之郝土膏,得旨:曾汝召阿附邪黨,羽翼移宮,希圖定策;魏士前倚恃熊廷弼、周嘉謨,恣肆貪婪,驟躋臬憲;郝土膏作令麾親無父,典試訕上無君,並前降處的方逢年、章允儒、顧錫疇、丁乾學、熊奮渭、李繼貞,都著削了籍為民,仍追奪誥命。其董承業文氣稍平,姑照前旨;郝土膏贓私狼籍,仍行撫按提追,從重擬罪。崇禎元年七月,調南京四川道御史,為給事中黃紹傑劾罷,尋以魏忠賢逆黨削籍。福王時,阮大鋮冒定策功,起用,其逆案始翻,復陽繼起為官。
參考文獻
編輯-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 《江南通志》
- 《武進縣志》
- 《明憙宗實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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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董允升 |
明朝莆田縣知縣 1616年-1618年 |
繼任: 徐應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