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國方國部落是指中國歷史上古先秦早期時的諸侯部族國家,現今學者對其認識主要來源於商朝晚期的殷墟遺址出土的甲骨文卜辭,卜文中多以「某方」的形式稱呼這些部落國家,所以稱作「方國」。「方國」一詞最初由孫詒讓在《契文舉例》中提出。《周易·既濟》篇載,「方,國也」,意思是「方」便是「所有的國」,甲骨文中稱為「多方」。在甲骨卜辭中,有稱為「某方」的國,又有不稱「某方」的國。

中國早期歷史的政治形態主要是由地方自治部落政體組成的鬆散的邦國聯盟邦聯),其中實力較強的大國因為有能力對周邊國家投射威懾力和影響力而常常被推舉為宗主,其中影響力足以壓倒所有對手的宗主國則稱為共主,受其政治勢力支配的連貫時期則稱為朝代。狹義上的方國僅包含那些史書中點名稱為「某方」的國,而廣義上包括所有與共主王朝共存的國[參1]:270。多數方國規模較小,僅僅是一些原始的氏族部落,但還有少數方國規模較大,已經具備了完善的國家機構,如土方羌方周方等大的方國甚至達到了能與當時中原共主王朝平等抗衡的規模。目前可辨別的方國有150餘個,使用的名稱是商部落給這些方國附上的他稱,其中與商部落敵對的方國的名稱多為貶稱,而與商部落友好的方國的名稱多為中性名稱[參2]

判斷甲骨卜辭中的國名是否屬於廣義的方國主要根據以下8種標準:[參1]:270—271

  1. 甲骨文中稱方的,「某方」、「方某」;
  2. 甲骨文中稱爵的,「某侯」、「侯某」、「某白[註1]」、「白某[註2]」、「某子」、「子某」;
  3. 甲骨文中稱子的[註3],「某子」、「子某」;
  4. 甲骨文中記載與殷商發生過大規模戰爭的;
  5. 甲骨文中稱王的,「某王」;
  6. 甲骨文中記載的國名與考古材料對證的;
  7. 甲骨文中記載的國名與西周金文等早期傳世文獻對證的;
  8. 另外增加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容成氏》中記載叛商後被周文王平服的九國。

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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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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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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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1. ^ 即「某伯」。
  2. ^ 即「伯某」。
  3. ^ 可指「王子」、「族長」或「子爵」。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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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

  1. ^ 1.0 1.1 《商代史》課題組、宋鎮豪. 《商代史论纲》.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11年7月: 第270—276頁. ISBN 978-7-5004-8928-3 (中文(中國大陸)). 
  2. ^ 趙誠. 《甲骨文与商代文化》. 遼寧人民出版社. 2000年1月: 第1—17頁. ISBN 7-205-04151-1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