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體論證明
本體論證明(Ontological argument)是證明上帝存在的一種理論,屬於先驗性的證明方式。[1]該理論最早由中世紀哲學家伊本·西那[2][3]和安瑟倫提出。後世的哲學家,包括謝哈布丁·蘇哈拉瓦迪(Shahab al-Din Suhrawardi)、勒內·笛卡兒、戈特弗里德·萊布尼茨、諾曼·馬爾康姆(Norman Malcolm)、阿爾文·普蘭丁格等都從不同角度發展了本體論證明。而數學家庫爾特·哥德爾還通過模態邏輯給出了本體論證明的數學表達式。
本體論證明是一個在哲學界中頗具爭議的話題。許多哲學家,包括高尼羅、托馬斯·阿奎那、大衛·休謨、伊曼努爾·康德、戈特洛布·弗雷格、伯特蘭·羅素等都曾公開地對其進行過批評。而包括安薩里、伊本·魯世德、穆拉·薩德拉(Mulla Sadra)在內的伊斯蘭哲學家們也都各自批評過安瑟倫的論證,其中穆拉·薩德拉還提出過一個替代的論證。
本體論證明通過「如果我們能設想到最偉大的存在,那麼它必然存在」來證明上帝的存在。這一論證常被認為是一種單純斷言的邏輯謬誤,因為它沒有提供任何已被證實的前提條件。另外,它通常還被認為是循環論證,因為其前提與結論相互依賴。
本體論證明的幾個主要版本的區別在於所使用的上帝概念不同。如安瑟倫將上帝表述為「能想象得到的最偉大的存在」,而笛卡爾則表述為「絕對完美的存在」。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Oppy, Graham. Ontological Arguments. Edward N. Zalta (編).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010-05-09]. ISSN 1095-505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31).
- ^ Steve A. Johnson (1984), "Ibn Sina's Fourth Ontological Argument for God's Existence", The Muslim World 74 (3-4), 161–171.
- ^ Morewedge, P., Ibn Sina (Avicenna) and Malcolm and the Ontological Argument, Monist: 23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