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 (1906年)
朱光(1906年10月10日一說11月22日—1969年3月9日),原名朱光琛,曾用名朱曼生、朱愈之,男,廣西博白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員。193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5年參加長征。曾就讀於博白縣中學,廣州國民大學。參與廣州暴動後,被派往上海從事地下活動。1932年再被派往鄂豫皖蘇區,任紅四方面軍政治部秘書長。1945年後受指派到東北,先後擔任齊齊哈爾和長春的中共市委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從1949年10月至1960年10月,歷任廣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副主任、廣州市人民委員會副市長、市長。主政廣州11年[1]。
朱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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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民委員會市長 | |
任期 1954年10月—1960年10月 | |
前任 | 何偉 |
繼任 | 曾生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清朝廣西博白縣松旺鎮茂山屯 | 1906年10月10日
逝世 | 1969年3月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合肥市 | (62歲)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母校 | 廣西省博白縣立初級中學 玉林(廣西)省立第二中學/第二省立高中 廣州國民大學 上海藝術大學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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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早年
編輯朱光是廣西博白縣松旺鎮茂山屯人。1927年四一二後,到廣州考入國民大學,擔任共青團廣州市委委員,同年12月廣州暴動中率10餘青年會同工人赤衛隊衝進警察局,以之作為少年先鋒隊的指揮部,事件平息後經香港返回廣西,被指定為團廣西省委負責人[2]。1928年年夏,中共廣西特委派朱光去上海,之後他以上海藝術大學學生的身份,成立了上海藝術劇社開展地下活動。1930年夏朱光轉為共產黨員。1931年朱光在上海,親手繪製並刻板了第一張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貨幣[1]。
平步青雲
編輯1937年初朱到達延安,主要從事戲劇演出,在參演《血祭上海》一劇時受到毛澤東等高層讚揚,後被指派擔任魯迅藝術學院秘書長。當時其與廖承志被譽為「紅軍劇社兩演員」。1938年5月被調任馬列學院秘書長,並與余修結婚,同年11月調任朱德總司令的秘書兼第十八集團軍總部秘書長。1940年春離開集團軍,調任多處部隊的宣傳部長。在新冀魯豫軍區1944年成立後,被任命為軍區的政治部主任[3]。
國共內戰時期
編輯在中日戰爭後,中共中央做出進軍東北的決策,朱光與曹里懷就接受指派,從冀魯豫根據地率領少數幹部和部隊於1945年5~10月下旬到達東北[4],參與在東北的戰役活動。朱期間被派齊齊哈爾擔任中共市委書記,創建了嫩江軍政幹校親任校長,又細緻制訂宣傳中共各項政策和接收政權、鎮壓其他勢力等工作方案,維持當地社會秩序[3]。
到長春圍困戰後,朱光被中共調派成為長春市第一任中共黨委書記,由其主持逐步恢復受圍困戰摧殘的長春市內秩序[5]。
接掌廣州
編輯1949年10月,廣東戰役後,解放軍廣州市軍管會接管廣州城。廣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後,朱光任廣州市副市長,亦是廣州市人民法院首任院長。1954年,當選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6]。
1955年1月至1960年11月期間,朱在廣州市第一至三屆人民委員會中擔任廣州市市長。朱當政廣州期間,曾大力協助葉劍英和何偉曾任廣州市長時期接管和治理廣州等各項工作,例如沒收大量民眾私有企業等資產,大量與中共立場存異見的團體都不再予登記[7]。任內他推動廣州四大人工湖的建造。朱光曾作五十首的系列詞《憶江南·廣州好》,並使詞牌憶江南曾一度有別名廣州好。
晚年
編輯1960年,朱光赴北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文化聯絡委員會副主任,負責對外文化交流工作。1965年轉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安徽省副省長。次年春季文革開始,朱光遭到批鬥,被加上對抗「文化大革命」、「死保李葆華」和叛徒特務等罪名[1][7]。
1969年3月9日其於安徽合肥一間關押老幹部的斗室裡離世,是首位在「文革」中批鬥致死的前任廣州市市長。
1978年平反,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參見
編輯參考
編輯- ^ 1.0 1.1 1.2 李衛平. 戴镣铐走过长征路的忠贞战士朱光. 炎黃春秋.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31).
- ^ 朱光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08-01-04 廣州市革命回憶錄專題文庫 廣州圖書館
- ^ 3.0 3.1 長春地情活頁 2012年 第6期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長春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14-04-15
- ^ 曹里懷-解放長春、天津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郴州文史
- ^ 朱光傳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胡提春 葉創昌 黃永鎮 廣州文史
-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1955年 [2015-0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4).
- ^ 7.0 7.1 朱光——首名在「文革」中批鬥致死的前任廣州市市長 記朱光含冤離世五十周年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建燁 香港獨立媒體
外部連結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判機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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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首任 |
廣州市人民法院院長 1949年-1953年前? |
繼任: 萬思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何偉 |
廣州市人民委員會市長 1956年-1960年 |
繼任: 曾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