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彥(?—?),字俊之,號遜膚[1],直隸廣平府曲周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明崇禎四年(1631)辛未科進士,初知陝西寶雞縣,值流寇攻城,以死拒守,擒斬數人,督府遂藉口壞撫,劾系詔獄。清順治初,為兵部郎中,委差圈撥,履畝稱平。歷遷山西參議[2]、陝西按察副使[3]、河南按察使,加意平反,與時休息。未幾致仕,性渾厚廉潔,飲酒多而不亂,居林下十七年卒[4]。
-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李嘉彥,遜膚,詩五房,辛丑十月二十三日生。曲周人,甲子九十八,會二百八十六,三甲一百九十四名。禮部政,授寶雞知縣。曾祖㫤。祖瑤。父從治。
- ^ 順治二年七月,升兵部郎中李嘉彥為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兼按察使司僉事陽和道。
- ^ 順治五年四月辛亥,升山西陽和道參議李嘉彥為陝西按察使司副使、兼布政使司參議、分守河西道。
- ^ 《廣平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