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彥(?—?),字俊之,號遜膚[1],直隸廣平府曲周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明崇禎四年(1631)辛未科進士,初知陕西宝鸡县,值流寇攻城,以死拒守,擒斬數人,督府遂借口壞撫,劾系詔獄。清順治初,为兵部郎中,委差圈撥,履畝稱平。歷遷山西参议[2]、陕西按察副使[3]、河南按察使,加意平反,与時休息。未幾致仕,性渾厚廉潔,飲酒多而不亂,居林下十七年卒[4]。
-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李嘉彦,遜膚,诗五房,辛丑十月二十三日生。曲周人,甲子九十八,會二百八十六,三甲一百九十四名。礼部政,授宝鸡知县。曾祖㫤。祖瑶。父從治。
- ^ 順治二年七月,升兵部郎中李嘉彦为山西布政使司参议兼按察使司佥事阳和道。
- ^ 順治五年四月辛亥,升山西阳和道参议李嘉彦为陕西按察使司副使、兼布政使司参议、分守河西道。
- ^ 《廣平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