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厝
梅子厝,原寫為梅仔厝,是臺灣嘉義縣太保市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市西南半葉的南部偏東。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為梅埔村西半部。[1][2][3][4]
歷史
編輯台灣日治初期,梅子厝地區為一街庄(舊制街庄),稱為「梅仔厝莊」,隸屬於大槺榔東下堡。該莊昔日西及西北與茄苳腳莊為鄰,東北與後潭莊為鄰,東邊為埔心莊,南邊為下半天莊,西南邊為後藔莊。[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嘉義廳。[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2月20日,該莊編入「後潭區」,隸屬於嘉義廳。[6]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7月1日,嘉義廳內管轄區域調整,該莊仍隸屬於「後潭區」。[7]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後潭區仍隸屬於嘉義廳。[8]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莊改制並雅化為「梅子厝」大字,隸屬於臺南州東石郡鹿草莊(新制街庄)。[9]
戰後鹿草莊改制為鹿草鄉,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10月25日,雲、嘉、南分治,鹿草鄉改隸屬嘉義縣。[10]1959年8月,鹿草鄉梅埔村(埔心、梅子厝兩地區)改隸太保鄉。1991年7月1日,因應嘉義縣治遷入,太保鄉升格為縣轄市太保市,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
編輯該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梅仔厝,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編輯縣道167號是朴子至麻魚寮(實際終點為後潭)的道路,經過本地區西北端。由該道路(大方向)西行可前往鹿草鄉、朴子市朴子市區,並止於縣道157號、縣道168號共線路口,東行可前往太保市的後潭,並止於縣道168號路口。[1][2][11]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1.3 1.4 臺灣堡圖.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 ^ 2.0 2.1 2.2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日治行政區_街庄(1990年代)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村里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 ^ 4.0 4.1 嘉義縣太保市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2月.
- ^ 明治三十四年府令第六十六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 ^ 嘉義廳廳令第一號街庄名及街庄長管轄區域變更. 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4-02-15: 0013.
- ^ 嘉義廳廳令第八號 管內街庄長管轄區域改正. 明治三十八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5-06-30: 0013.
- ^ 明治四十二年府令第七十五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編).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 ^ 王世慶.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 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鄉鎮區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 ^ 嘉義縣鹿草鄉行政區域圖. 內政部. 200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