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化(英語:codification)是法律學領域上的一個專有名詞,是指根據一系列的判例形成的不成文規則編撰並形成明確的法律條文的過程。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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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美爾文明烏爾納姆法典編撰於公元前2050-1230年間,是現存最早的民法典。三個世紀後,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頒布了漢謨拉比法典

羅馬帝國是法典化發展的重要地區,《十二銅表法》和後來的《民法大全》都是在羅馬帝國時期編撰的。然而,這些法典化的法律是少數,在古代大部分時間裡,羅馬法大多沒有進行法典化。

中國的第一個永久性成文法系統是編纂於公元624年的《唐律疏議》。這構成了帝制時代中國刑法的基礎,最終被《大清律例》取代,而後者辛亥革命中華民國成立後被廢除。中華民國的新法律受德國《民法典》的啟發較大。

美洲方面,易洛魁聯盟成立後創造了憲法腰帶,每個組件象徵着117條法條中的一條。五個原始部落的聯盟發生在1142年,其統一的敘事成為易洛魁法律的基礎。[1]

參考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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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he eclipse that marked the start of the Iroquois Confederacy | Human World | EarthSky. earthsky.org. 2019-07-15 [2024-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9-15) (美國英語).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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