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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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日新(1897年—1951年4月27日),字又齋,江西省廣豐縣大南鄉樟塢村人。曾於民國年間任浙江省紹興縣長、黃巖縣長。
湯日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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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出生 | 1897年 江西省廣豐縣 |
逝世 | 1951年4月27日 江西省廣豐縣 |
教育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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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湯日新於1927年畢業於上海復旦大學土木工程系,後由惲代英介紹考入廣州中央學術學院。後分派至浙江省民政廳,並經廳長朱家驊推薦,於1928年出任紹興縣縣長,連任至1933年。[1]
任職紹興
編輯湯日新在紹興任職期間,辦了很多實事,尤其重視地方公益事業,其主要事跡有:
- 與王子余等在軒亭口(秋瑾就義處)樹立秋瑾烈士紀念碑,並請于右任題字,蔡元培作碑記。同時在龍山上建立風雨亭,並手書《風雨亭記》。
- 整頓、擴充紹興縣救濟院。
- 在城內挖大井數口以改善居民用水。
- 將清道橋至大江橋、大江橋至北海橋兩段街道擴建為柏油路,為紹興築柏油路之始。
- 提倡強身救國,1930年設立國術館,自兼館長。
- 重修三江閘和紀念湯紹恩的湯公祠。
- 1932年與邵力子等籌建私立紹興中學(今稽山中學)。
- 設紹興平民習藝所,為平民提供職業教育。
- 1932年重修禹陵禹王殿。[1]
任職黃岩
編輯1934年後轉任黃巖縣長,宣布土匪、花會、煙毒為「黃岩三害」。
返回故鄉
編輯抗戰爆發後,湯日新回到江西廣豐,參與抗日鬥爭。1949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後任上饒地區貿易公司秘書。在鎮反運動中被打倒,1951年4月27日被廣豐縣人民法院以「惡霸」罪判處死刑。[1]
後事
編輯1985年9月6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為其平反。同年12月18日,中共廣豐縣委發文恢復其黨籍與公職。[1]其子女從加拿大回國拾取遺骨並埋葬於樟塢村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