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翼民
王翼民(?年—1951年2月17日),四川省通江縣人。曾當選為中華民國行憲後的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
王翼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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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51年2月17日 |
國籍 |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起) |
經歷
編輯- 1920年代,王翼民擔任通江縣、南江縣、巴中縣三縣聯團辦事處副處長[1]。
- 1945年,王翼民擔任通江縣參議會參議長。
- 1947年冬,王翼民參加通江縣的國大代表選舉,獲得多數選票順利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
- 1949年1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發起西南戰役後,迅速占領四川全省。王翼民仍效忠中華民國政府。12月7日,反共救國軍第十五縱隊第八師在通江縣府正式成立,鮮熾賢、王翼民分別任師長、副師長[2]。
- 1949年12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攻占通江。隨即成立了通江縣解放委員會,王翼民任委員[3]。
- 1950年,王翼民擔任川陝反共救國軍副司令[4]。
- 1951年2月17日,王翼民和地主王文熙、中華民國的通江縣長鮮熾賢、中國國民黨通江縣黨部書記周鼎新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法庭公審,王文熙判刑五年,王翼民、鮮熾賢、周鼎新被判處死刑並在同一天被槍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