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予慶是崇禎三年(1630年)的舉人[2],七年(1634年)成進士,獲授掖縣知縣。當地因戰事令兵後城池凋零,而督餉又甚為迫切,他支持辦事、訪問貧苦、開闢荒地、豁免亡丁、清查賦役;入朝擔任戶部主事,升員外郎,負責督新餉。邊境糧食缺乏,他周全恰當,緩急獲濟,改調吏部員外郎,不久告歸[1]。
- ^ 1.0 1.1 乾隆《潁州府志·卷八·人物誌》:甯予慶,字大履,潁州人,崇禎甲戌進士。授萊州掖縣令,當地兵後城郭蕭條,督餉迫促,予慶支持辦給、勤訪疾苦、丈除荒地、豁免亡丁、清查詭寄;徵為戶部主事,轉員外郎,專督新餉。是時邊儲告匱,委曲應辦,緩急獲濟,改吏部,後告歸。
- ^ 乾隆《潁州府志·卷七·選舉表》:崇禎庚午(舉人)……甯予慶 河南中式,進士
- 乾隆《潁州府志》·卷七·選舉表
- 乾隆《潁州府志》·卷八·人物誌
官銜
|
前任: 洪恩炤
|
明朝掖縣知縣 1634年-1643年
|
繼任: 藺完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