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曾澤(1884年—?年),別號潤初[1]江蘇省崇明縣人,中華民國法學家。

瞿曾澤
個人資料
號潤初
出生1884年
逝世 ?
籍貫江蘇省崇明
親屬瞿慰慈
趙珮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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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中央大學法科卒業,浙江高等審判廳民庭長,上海臨時法院及上海法院推事,上海第二特區地方法院推事,東吳、法政、特志、大夏、復旦、上海法政學院等大學教授[2][3]

1930年代前期,瞿曾澤、鍾洪聲張正學過守一曹傑李辛陽均為東吳大學法學院民法民訴法教授。[4]

1933年1月12日、1935年1月12日,分別任國民政府立法院第三、四屆立法委員,1942年3月18日免職。[1]1931年12月,立法院指定立法委員劉克俊史尚寬郗朝俊蔡瑄羅鼎組織刑法起草委員會,草擬《刑法修正案》。此後又加派立法委員徐元誥趙琛盛振為、瞿曾澤等會同起草。1933年12月間完成了《刑法修正案初稿》,分兩編48章345條。[5]

還曾任上海震旦大學教授,居住在上海明德里[6]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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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瞿曾澤,海商法講義,1911年
  • 瞿曾澤,戶籍法釋義,上海:會文堂新記書局,1934年
  • 瞿曾澤,強制執行法釋義,上海:會文堂新記書局,1936年
    • 瞿曾澤,強制執行法釋義(再版),上海:法學編譯社,1937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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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中國國民黨百年人物全書(下)》,團結出版社,2005年
  2. ^ 《日本留學支那要人錄》,1942,頁50
  3. ^ 「批牘:批崇明縣留日學生瞿曾澤等稟請派委蒞勘將草棚鎭仍劃入均安鄉以明界限由」,《江蘇自治公報》,1911年第56期,15頁
  4. ^ 高积顺,盛振为——培养法律精英的教育家,法律史学术网,2007-11-21. [2013-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5). 
  5. ^ 邱濤,中華民國反貪史:其制度變遷與運行的衍異,蘭州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160頁
  6. ^ 上海畫報2008年第1-12期,第5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