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曾澤
瞿曾澤(1884年—?年),別號潤初[1],江蘇省崇明縣人,中華民國法學家。
瞿曾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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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字 | 號潤初 |
出生 | 1884年 |
逝世 | ? |
籍貫 | 江蘇省崇明 |
親屬 | 瞿慰慈 趙珮 |
生平
編輯東京中央大學法科卒業,浙江高等審判廳民庭長,上海臨時法院及上海法院推事,上海第二特區地方法院推事,東吳、法政、特志、大夏、復旦、上海法政學院等大學教授[2][3]
1930年代前期,瞿曾澤、鍾洪聲、張正學、過守一、曹傑、李辛陽均為東吳大學法學院民法民訴法教授。[4]
1933年1月12日、1935年1月12日,分別任國民政府立法院第三、四屆立法委員,1942年3月18日免職。[1]1931年12月,立法院指定立法委員劉克俊、史尚寬、郗朝俊、蔡瑄、羅鼎組織刑法起草委員會,草擬《刑法修正案》。此後又加派立法委員徐元誥、趙琛、盛振為、瞿曾澤等會同起草。1933年12月間完成了《刑法修正案初稿》,分兩編48章345條。[5]
著作
編輯- 瞿曾澤,海商法講義,1911年
- 瞿曾澤,戶籍法釋義,上海:會文堂新記書局,1934年
- 瞿曾澤,強制執行法釋義,上海:會文堂新記書局,1936年
- 瞿曾澤,強制執行法釋義(再版),上海:法學編譯社,193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