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察明秀(1207年—1233年),字明秀金朝女性人物,鄜州帥蒲察訥申之女,完顏長樂之妻。

金哀宗遷居歸德府,以完顏長樂為總領,率兵扈從。完顏長樂將行,對蒲察明秀說:「沒有他言,夫人不要讓自己受辱。」蒲察明秀說:「夫君致身事奉聖上,無以妾身為念。妾必不辱。」完顏長樂一子年幼,是出妻柴氏所生,蒲察明秀撫育如己出。崔立之變,驅趕從官的妻兒到尚書省中,一一親自查看。蒲察明秀聽說,把幼子託付給婢女僕人,還給他們金幣,親自準備衣棺祭品,與家人訣別:「崔立不道,強占他人妻女,兵在城下,我無處可逃,只有一死不負我夫。你等只要善養幼子。」於是自縊而死,神色欣然,不像以死為難之人。時年二十七歲。[1]

參考文獻

編輯
  1. ^ 金史》列傳第六十八 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