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察明秀(1207年—1233年),字明秀金朝女性人物,鄜州帅蒲察讷申之女,完颜长乐之妻。

金哀宗迁居归德府,以完颜长乐为总领,率兵扈从。完颜长乐将行,对蒲察明秀说:“没有他言,夫人不要让自己受辱。”蒲察明秀说:“夫君致身事奉圣上,无以妾身为念。妾必不辱。”完颜长乐一子年幼,是出妻柴氏所生,蒲察明秀抚育如己出。崔立之变,驱赶从官的妻儿到尚书省中,一一亲自查看。蒲察明秀听说,把幼子托付给婢女仆人,还给他们金币,亲自准备衣棺祭品,与家人诀别:“崔立不道,强占他人妻女,兵在城下,我无处可逃,只有一死不负我夫。你等只要善养幼子。”于是自缢而死,神色欣然,不像以死为难之人。时年二十七岁。[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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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金史》列传第六十八 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