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政大臣
議政大臣(滿語:ᡥᡝᠪᡝ ᡳ
ᠠᠮᠪᠠᠨ,轉寫:hebe -i amban[1]),清朝官職,議政王大臣會議(議政處)官員,是輔佐皇帝來議論國事的肱股之臣,乾隆後期被裁撤。
清朝創製初期,設議政王大臣數員,均為滿族大臣擔任。凡軍國重務不由內閣官員發布的,均交由議政大臣會議。雍正年間,因雍正帝設立軍機處,議政之權遂微,只保留名義[2]。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乾隆帝下旨撤除[3]。
1861年夏,恭親王奕訢與慈安太后和慈禧太后合謀發動辛酉政變,成功奪取政權後,被授予「議政王大臣」之銜。1917年張勳復辟時期,重新設立「議政大臣」的職務,以宣統帝溥儀名義授予張勳、王士珍、陳寶琛、梁敦彥、劉廷琛、袁大化、張鎮芳七人為內閣議政大臣。
參考
編輯- ^ 劉厚生, 汉满词典, 民族出版社: 693, 2005, ISBN 7-105-06386-6
- ^ (清)昭槤撰. 啸亭杂录 续录.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2.11: 66–67. ISBN 978-7-5325-6366-1.
- ^ 張政烺著. 中国古代职官大辞典. 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0.10: 359. ISBN 7-215-0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