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配方奶粉又稱母乳化奶粉,是以牛乳或其他動物的乳液,或動植物成份為基本原料,適當添加營養素,可供給嬰兒生長與發育所需營養的一種粉末狀嬰兒食品,用作母乳的替代品。

配方奶粉

母乳是嬰兒最理想的天然食物,但由於母親健康等方面的原因,有時需人工餵養。20世紀初期人們主要用牛奶羊奶馬奶等代替母乳到近代的豆奶粉 ,由於衛生問題,動物乳餵養嬰兒的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1915年美國兒科醫生Gerstenberger研製了第一款模擬母乳的嬰兒配方奶粉SMA。1921年SMA批量生產,標誌着現代嬰兒配方奶粉產業的開始。目前,嬰兒配方奶粉已被公認為適合嬰兒的人工餵養營養品。[1]

與普通奶粉相比,配方奶粉去除了部分酪蛋白,增加了乳清蛋白;去除了大部分飽和脂肪酸,加入了植物油;加入乳糖,含糖量接近母乳;降低了礦物質的含量以減輕嬰兒腎臟負擔;添加了微量元素、維生素以及某些氨基酸等,使之更接近母乳。[2]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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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的規定,嬰兒配方奶粉中的所有成分,必須被認可為安全成分(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GRAS)或可作為食品添加物(food additives)。

1985年美國在嬰兒配方奶粉法案中規定了29種營養素的最低含量和10種營養素的最高含量。

嬰兒奶粉行動準則(infant formula act)要求製造商按照安全與品質的規定進行生產,化驗分析每批奶粉的營養成分及安全性,並且在包裝上註明批號,以備衛生當局查核及上市後發生不良事件時報告與處理。

2004年6月,聯合國食品標準法典委員會日內瓦會議正式修改了國際嬰幼兒食品衛生標準,特別是嬰兒奶粉的標準。[3]

舊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嬰兒配方奶粉的標準於1989年制定,1997年修訂。嬰幼兒配方奶粉國家標準GB10767明確指出嬰幼兒配方奶粉及嬰幼兒補充谷粉通用的技術條件、實驗方法、檢測規則和食品的包裝、標籤、運輸與儲藏要求等。 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2010年3月26日發布,2011年4月1日期執行,下載地址見 www.scwsjd.com/resources/swfiles/2013032604353600.pdf。 本標準代替GB 10765-1997《嬰兒配方乳粉I》、GB 10766-1997《嬰兒配方乳粉II 、III 》、GB 10767-1997 《嬰幼兒配方粉及嬰幼兒補充谷粉通用技術條件》、及其修改單。

本標準與GB 10765-1997、GB 10766-1997 和GB 10767-199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將三項標準整合為一項標準,標準名稱改為《嬰兒配方食品》;
——修改了標準中的各項條款。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

2021年3月18日,中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嬰幼兒配方食品三項新國標,於2023年2月22日實施。此次新標準將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GB 10767-2010)拆分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6-2021)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幼兒配方食品》(GB 10767-2021)兩個標準,使得標準更加科學。[4]

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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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同的認識是母乳才是嬰兒的最佳食品,世界衛生組織也在促進母乳餵養

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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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奶粉與普通奶粉的區別一方面在為了是之更接近母乳而改變其酪蛋白/乳清蛋白飽和脂肪酸/不飽和脂肪酸乳糖、礦物質等的含量,另一方面添加了微量元素維生素氨基酸或其他「有益」的成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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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尚善. 婴儿配方奶粉越来越接近母乳[N].. 北京青年報. 2005-04-01 (B5版). 
  2. ^ 吳坤. 營養與食品衛生學[M]. 第5版. 北京:人民衛生出 版社,2003.
  3. ^ 毛絢霞. 美国婴幼儿配方奶中新成分的安全性评估方法[J].. 中國臨床營養雜誌. 2005年, (13(1)): 62–63頁. 
  4. ^ Foodmate. Interpretation | Main Changes of Infant Formula Food Series Standards (2021 Version). 2021-03-19 [2022-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6).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兒配方食品 GB 10765—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