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忠(1438年—1502年),字原孝,號松樵,浙江寧波府慈谿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早年出身國子生,浙江鄉試中八十一名舉人。成化十四年(1478年)中式戊戌科進士第二甲第七十一名。官刑部主事,升員外郎,出為揚州知府,政簡而肅[1]。轉彰德知府,修復韓魏公(韓琦)祠,著文以紀。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五十》:弘治四年四月,調揚州府知府馮忠別任,黜通判楊棨為民。棨因上元節,造煙火之戲於天妃宮,忠往觀之,隨者甚多,夜歸眾爭過浮橋,溺死數十人,事聞,下巡按御史逮問,遂有是命。
-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成化十四年戊戌科殿試金榜》)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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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吳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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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揚州府知府 弘治二年-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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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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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鮑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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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彰德府知府 1495年-15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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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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