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忠(1438年—1502年),字原孝,號松樵,浙江寧波府慈谿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

早年出身國子生,浙江鄉試中八十一名舉人。成化十四年(1478年)中式戊戌科進士第二甲第七十一名。官刑部主事,升員外郎,出為揚州知府,政簡而肅[1]。轉彰德知府,修復韓魏公(韓琦)祠,著文以紀。

著作

編輯

有《松樵集》。

家族

編輯

曾祖父馮勝。祖父馮子強。父親馮頤[2]

參考

編輯
  1.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五十》:弘治四年四月,調揚州府知府馮忠別任,黜通判楊棨為民。棨因上元節,造煙火之戲於天妃宮,忠往觀之,隨者甚多,夜歸眾爭過浮橋,溺死數十人,事聞,下巡按御史逮問,遂有是命。
  2.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成化十四年戊戌科殿試金榜》)
官銜
前任:
吳嵩
明朝揚州府知府
弘治二年-四年
繼任:
房明
前任:
鮑愷
明朝彰德府知府
1495年-1502年
繼任:
劉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