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

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英語:Security Offences (Special Measures) Bill 2012, 簡稱國安法(SOSMA))。此法令是一部負有爭議性的法案,據稱 "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以及相關事項,規定與安全犯罪有關的特別措施"。該法案將取代 1960年內部安全法令 。該法案由時任馬來西亞首相納吉·阿都拉薩提出,於 2012 年 4 月 17 日在國會下議院獲得批准,並於 2012 年 6 月 18 日獲得御准,並於 2012 年 6 月 22 日開始施行。

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
Security Offences (Special Measures) Bill 2012
馬來亞聯合邦國會
馬來西亞國會
一項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以及相關事項,規定與安全犯罪有關的特別措施。
引稱Act 747
地域範圍 馬來西亞
制定機關馬來西亞下議院
通過日期2012 年 4月 17日
制定機關馬來西亞下議院
通過日期2012 年 5月 9日
御准日期2012 年 6月 18日
施行日期2012 年 6月 22日
生效日期2012 年 7月 31日, P.U. (B) 256/2012[1]
立法歷史
法案呈交至馬來西亞下議院時的名稱Security Offences (Special Measures) Bill 2012
法案引用D.R. 15/2012
呈交者納吉·阿都拉薩, 首相
首讀10 April 2012
二讀16 April 2012
三讀17 April 2012
法案呈交至馬來西亞下議院時的名稱Security Offences (Special Measures) Bill 2012
法案引稱D.R. 15/2012
呈交者劉偉強, 馬來西亞首相署
首讀23 April 2012
二讀8 May 2012
三讀9 May 2012
修訂
Security Offences (Special Measures) (Amendment) Act 2015 [Act A1487]
廢除
1960年內部安全法令 [Act 82]
關鍵字
公共秩序, 國安, 內部安全, 特別措施
現狀:已生效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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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目前的形式(2015年6月4日)由8個部分組成,包含32個章節和2個附表(包括一個修正案)。

  • 第一部分:初步
  • 第二部分:關於安全犯罪的特別權力
  • 第三部分:與電子監控設備有關的特別程序
  • 第四部分:與敏感信息有關的特別程序
  • 第五部分:審判
  • 第六部分:與受保護證人有關的特別程序
  • 第七部分:證據
  • 第八部分:雜項
  • 時間表

根據該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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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包括在前國安法被拘留的 雅茲蘇法阿(Yazid Sufaat)、哈莉瑪·侯賽因 (Halimah Hussein) 和 Mohd Hilmi Hasim 在內的三人是首次在SOSMA下被拘留的嫌犯。他們因涉嫌煽動恐怖主義行為而被捕。 [2]2013年拿篤衝突之後,104名涉嫌與蘇祿蘇丹國王位申請者之賈馬魯爾·基拉姆三世有聯繫的菲律賓人在SOSMA下被拘留。這些人包括使用假身份進入沙巴州的基拉姆的幾個家庭成員。 [3]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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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對政府濫用權力的指控和譴責,並呼籲廢除該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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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在淨選盟5集會後,包括瑪利亞陳在內的 15 名著名民權活動人士在 SOSMA 下被逮捕,導致各方廣泛譴責,包括自由律師協會主任 Eric Paulsen、 [4] 80 個民間社會組織、 [5]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和美國國務院。一些民權組織還表示,政府使用 SOSMA 來對付和平集會是濫用權力的行爲,是府試圖通過嚴厲的法律來壓制異議。 [6] 2016 年,80 個知名民權組織集體呼籲廢除 SOSMA,稱其為過度極端的法律。 [7]

2022 國會下議院 SOSMA 議案失敗和政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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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3日,內政部長韓沙再努丁在下議院提出動議,要求繼續保留不經審判拘留嫌疑人長達28天的權力,並從2022年7月31日開始,將SOSMA第4(5)款的執行時間再延長5年。然而,在國會議員激烈的辯論後,該法案以86票反對,84票贊成,另外50名國會議員缺席的情況下,在集體投票中以2票之差被否決,遭遇了歷史性的失敗。哈姆扎指出,這並不是政府第一次試圖擴大SOSMA第4(5)款規定的拘留權力。哈姆扎說,鑑於其旨在阻止的犯罪行為的嚴重性,將嫌疑人拘留如此長的時間的預防性法律仍然是必要的。他也強調雖然有人擔心SOSMA會被用來對付政敵,但該法律是處理國家安全威脅的最佳機制。然而,許多反對黨議員堅決反對,原因基於、 "條款排除了法院在涉及根據SOSMA拘留嫌疑人時的制衡作用,根據《刑事訴訟法》,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通常為14天。這需要得到治安法庭的批准","反對SOSMA並不意味他們支持恐怖主義,SOSMA是一部殘酷的法律,任何希望維護正義的人都必須考慮到公平,即使涉及到被告","SOSMA被用作政治工具,在2016年八打靈再也議員瑪利亞陳領導淨選盟2.0運動時,她被拘留的原因僅僅是因為她在倡導自由和公平的民主進程"。這一歷史性事件也引發了國家的政治不穩定,來自執政的國陣和巫統的一些議員質疑反對黨取消並破壞了政府和馬來民族聯合組織於2021年9月13日簽署的諒解備忘錄(MoU)中的協議。2021年9月13日,政府和希望聯盟簽署了諒解備忘錄,以實現政治停火,為國家和人民謀求政治穩定。因此,基於反對派只能投票贊成和棄權的規定,國盟政府不再受諒解備忘錄的約束。一些人還敦促在事件發生後以上述和"缺乏領導國家的道德基礎"的原因素重新評估或終止諒解備忘錄。也有人認為,由於諒解備忘錄的其中一項協議規定是首相不會在2022年7月31日前要求舉行大選,國陣和巫統議員的這些反應是因爲他們打算向首相施壓,要求提前舉行大選,以便他們能強勢捲土重來,重新組建一個穩定的國陣政府,在政治上占據主導地位。國陣在2018年大選失敗後,在2020年沙巴州選舉2021年馬六甲州選舉2022年柔佛州選舉中連續獲得多次選舉勝利。

警察總監阿克里·沙尼指出,警方將利用現有的法律,包括刑事訴訟法(CPC)來處理2022年7月31日之後SOSMA下的案件,他的聲明還說:"這些案件是刑法典第六章(反國家罪),刑法典第五A章(恐怖主義罪)下的罪行。刑法典》第VIB章(有組織犯罪),《2007年反人口販運和反偷運移民法》第IIA章和《打擊海外恐怖主義特別措施》,我們仍然致力於利用現有的法律和已執行的法令,盡最大努力進行調查。2022年7月31日之後,這意味着SOSMA將不再包括最長28天的拘留權。它涉及那些因複雜的安全案件而被拘留的人。這些案件是《刑法》第六章(危害國家罪)、《刑法》第VIA章(恐怖主義罪)、《刑法》第VIB章(有組織犯罪罪)、《2007年反人口販運和反偷運移民法》第三A章和《打擊海外恐怖主義特別措施》規定的罪行。然而,政治分析家、反對黨議員和總理府負責議會和法律事務的部長Wan Junaidi都否認了這些回應,他們強調,失敗並不意味着對政府失去信心,因為它們不是供應法案或聯邦預算,這只是由於政府議會黨鞭的失職,政府仍然可以重新提出動議,因為它不是諒解備忘錄的一部分,無論提出什麼動議都必須首先得到雙方同意才能提交。在重新計票時,議長阿茲哈阿茲占·哈侖將投票結果修改為85票贊成,86票反對,但仍無法推翻結果,因為它仍然以1票之差被擊敗。這一消息是在仁保議員 沙林沙律菲(Salim Shariff ) 指在統計議案票數時,誤將土著團結黨議員依德利斯祖索 (Idris Jusoh ) 標記為缺席後曝光的。同時,班底谷議員法米法茲對手動投票的錯誤表示失望,他說這並不是第一次在計票過程中發生失誤,並希望阿扎爾。一些議員也同樣呼籲改善國會的投票程序和系統。阿扎爾向議員們保證,在進行修改之前,已經檢查了閉路電視,以確定依德利斯祖索真的在議會中。他也同意應該對系統進行改進,對該建議保持開放的態度,並表示有可能實施虛擬或混合會議,並強調可以提出並對改進的建議進行討論。在被指責為失敗的原因後,法米對幾位執政派議員進行了反擊,質疑他們爲什麽在投票環節缺席。在答覆中,北根議員納吉和笨珍議員阿末馬斯蘭分別澄清了各自的理由,前者在法庭上進行案件管理,指責法米愚弄國民,並指責希盟沒有通過廢除SOSMA來履行其2018年大選宣言,後者則被幾個議會官員告知當天沒有投票環節。韓沙再努丁確認SOSMA投票將被重新提出,並表示他感到失望和不公。他透露一些執政派議員故意在SOSMA投票環節前離開議會,因為他們 "不喜歡他的臉 "和 "忽略了他們的責任和國家利益",以及反對黨議員 "玩政治"。他還重申了該議案的重要性,他說:"如果任何大型集團被削弱,他們需要使用《刑事訴訟法》,並將他們帶去面對裁判官。會發生什麼?這些犯罪分子可能會銷毀證據。這就是為什麼28天的拘留期是必要的,以便我們能夠找到證據鏈"。然而,大律師公會憲法委員會聯合主席邱進福(Andrew Khoo )表示,由於《議事規則》第36(3)條規定,已經決定的事項不能在同一屆會議上由理事會重新審議,因此重新提交的可能性會被推遲到2023年。他還補充說,"除非有一個實質性的撤銷動議,否則不能重新審議。因此,他們只能在明年再次嘗試。但是,到了明年,五年的期限就已經過了。"他指的是2022年7月31日,拘留嫌疑人最多28天的五年期限結束。第十四屆民聯第五次或2022年會議包括三次會議,第一次從2月28日至3月24日,第二次從7月18日至8月4日,第三次從10月26日至12月15日。同時,邱進福說,當該法案在2012年制定時,律師理事會曾表示,28天的拘留期應該縮短,稱 "因此,日落條款被寫入,每五年審查一次,問題是,如果政府試圖提出一項動議,將其從28天改為21天或14天,甚至7天,這是否會被視為有實質性的不同?".[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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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Security Offences (Special Measures) Act 2012: Appointment of Date Coming into Operation (PDF).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 of Malaysia. [6 April 2016].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9-12-29). 
  2. ^ Detention of trio under Security Offences Act has global impact. New Straits Times. [11 February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2-09). 
  3. ^ Radzi Razak. Kiram's family members among 104 detained under SOSMA. The Sun Daily. 17 March 2013 [19 March 2013]. [失效連結]
  4. ^ Maria held under Sosma: shocking news for Paulsen.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01). 
  5. ^ Free Maria Chin, Abolish SOSMA! · Article 19. [1 December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15). 
  6. ^ hermesauto. US 'troubled' over arrest of Malaysian activist Maria Chin Abdullah under security law. 24 November 2016 [1 December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3). 
  7. ^ Free Maria Chin, abolish Sosma! — Gabungan Bertindak Malaysia. 24 November 2016 [1 December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28). 
  8.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3). 
  9.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4). 
  10.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4). 
  11.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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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4). 
  15.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6). 
  16.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7). 
  17.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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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4). 
  20.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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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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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4). 
  25.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5). 
  26.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7). 
  27. ^ 存档副本. [2022-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5).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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