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P10型柴油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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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P10型柴油機車(俄語:ТЭП10),原稱TE11型柴油機車,是蘇聯鐵路的幹線客運柴油機車車型之一,由位於烏克蘭的馬雷舍夫工廠設計製造,1961年至1968年間共生產了335台。
TEP10 ТЭП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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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覽 | |
類型 | 柴油機車 |
原產國 | 蘇聯 |
生產商 | 馬雷舍夫工廠 |
生產年份 | 1961年—1968年 |
產量 | 335台 |
主要用戶 | 蘇聯 |
技術數據 | |
UIC軸式 | Co'Co' |
軌距 | 1,520毫米 |
輪徑 | 1,050毫米 |
整備重量 | 129噸 |
傳動方式 | 直—直流電 |
發動機功率 | 3,000馬力 |
最高速度 | 140公里/小時 |
持續速度 | 36公里/小時 |
1960年,馬雷舍夫工廠在TE10型柴油機車的基礎上,通過改變牽引齒輪傳動比,開發研製了TEP10型客運機車。機車的牽引齒輪傳動比由15:68(1:4.53)加大到20:63(1:3.15),最大運行速度由100公里/小時提高到140公里/小時,持續牽引力下降到17,200千牛,燃油裝載量從6500升減少到5000升,並設置了電阻制動裝置,車體外觀也經過重新設計。從109號機車開始統一採用ED-107型牽引電動機(ЭД-107),該型電動機是所有TE10系列柴油機車及TEM2型柴油機車的通用電動機,額定功率305千瓦。
TEP10型柴油機車主要配屬十月鐵路局、高爾基鐵路局、中亞鐵路局使用,至1980年代末大部分TEP10型機車已經報廢。
參看
編輯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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