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P10型柴油機車

TEP10型柴油機車(俄語:ТЭП10),原稱TE11型柴油機車,是蘇聯鐵路的幹線客運柴油機車車型之一,由位於烏克蘭馬雷舍夫工廠設計製造,1961年至1968年間共生產了335台。

TEP10
ТЭП10
TE10P-163號機車
概覽
類型柴油機車
原產國 蘇聯
生產商馬雷舍夫工廠
生產年份1961年—1968年
產量335台
主要用戶 蘇聯
技術數據
UIC軸式Co'Co'
軌距1,520毫米
輪徑1,050毫米
整備重量129噸
傳動方式直—直流電
發動機功率3,000馬力
最高速度140公里/小時
持續速度36公里/小時

1960年,馬雷舍夫工廠在TE10型柴油機車的基礎上,通過改變牽引齒輪傳動比,開發研製了TEP10型客運機車。機車的牽引齒輪傳動比由15:68(1:4.53)加大到20:63(1:3.15),最大運行速度由100公里/小時提高到140公里/小時,持續牽引力下降到17,200千牛,燃油裝載量從6500升減少到5000升,並設置了電阻制動裝置,車體外觀也經過重新設計。從109號機車開始統一採用ED-107型牽引電動機(ЭД-107),該型電動機是所有TE10系列柴油機車及TEM2型柴油機車的通用電動機,額定功率305千瓦。

TEP10型柴油機車主要配屬十月鐵路局高爾基鐵路局中亞鐵路局使用,至1980年代末大部分TEP10型機車已經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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