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房地合一實價課稅
由Kolyma在話題建議改名:「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房地合一稅)」上作出的最新留言: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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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房地合一稅)」
編輯「房地合一實價課稅」 → 「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房地合一稅)」:依據維基命名原則中"使用全稱"(官方名稱)的規定,房地合一稅並非此條目的正式名稱,故在此建議將條目正名後,再使用重定向"實價課稅"使條目易於被搜尋,而在正名後的條目括號"房地合一稅"之原因,為方便於讓使用者了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即相等於"房地合一稅"--林宗志(留言) 2015年9月13日 (日) 10:03 (UTC)
- (-)反對:內容在討論稅制,而非法律條文修正。--Kolyma(留言) 2015年11月28日 (六) 16:01 (UTC)
- 未完成:無共識。--Kolyma(留言) 2015年12月6日 (日) 03:2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