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香港上古史
香港上古史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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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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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秦朝至元朝歷史(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分類:歷史 - 年代與年號 —沙田友 2007年9月5日 (三) 11:46 (UTC)
- (+)支持—沙田友 2007年9月5日 (三) 11:46 (UTC)
- (!)意見:雖然內容已經算是詳盡(較難再進行擴充),但與其他同類優良條目比較始終有點距離。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6日 (四) 08:27 (UTC)
- (+)支持—Hargau 2007年9月8日 (六) 04:07 (UTC)
- (+)支持—Zhxy 519(聯繫) 2007年9月8日 (六) 08:13 (UTC)
- (+)支持,雖然內容還是少了一點。—楊承軒(★☆~~) 2007年9月8日 (六) 15:34 (UTC)
- (-)反對,不好意思我投反對,因為我還是覺得較同類的優良條目差了一些。此外有一些標點上的錯誤,注釋也未統一位置(是要在標點前還是標點後呢?至少全文請統一。)--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9月9日 (日) 14:53 (UTC)
- (=)中立,sorry,無法支持,意見同Kevinhksouth。香港這段歷史並沒有顯著的歷史事件,個人感覺的確很難寫成優良條目。—Webridge 2007年9月10日 (一) 00:29 (UTC)
- 不明白這樣的歷史分期有何依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11日 (二) 00:58 (UTC)
- (+)支持,很好,只是內容比同類條目內容少了點兒。--DoraConan 按此入稟本人的對話頁起訴本人 2007年9月11日 (二) 08:29 (UTC)
版本歷史內的零碎資料
編輯- user:Tomchiukc:根據趙家家譜內的傳說,中大圖書館有藏本。「另外還有一個傳說,指接應的人告訴船家,只要船隻過了崖門,元軍就因為不能渡海而趕上。不過,原來崖門有兩邊,而當時船隻只過了小崖門、未過大崖門。陸秀夫怕元軍會趕上,所以抱着未帝昺蹈海。」
- 相傳當年有相士告訴趙昺如果到達該地時,如果看到有九條龍在該地,宋朝就能再起。當時到達時,因為只數到八仙嶺(八條龍)因此才會絕望跳崖。不過其實因為中國皇帝亦是龍,因此實際上的確有九條龍在該地。這亦是九龍半島的名稱由來。另外還有一個傳說,指接應的人告訴船家,只要船隻過了崖門,元軍就因為不能渡海而趕上。不過,原來崖門有兩邊,而當時船隻只過了小崖門、未過大崖門。陸秀夫怕元軍會趕上,所以抱着未帝昺蹈海。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香港秦朝至元朝歷史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klc_d/chinese/doc/KCD_Heritage_Txt.pdf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626052135/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klc_d/chinese/doc/KCD_Heritage_Txt.pdf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回復
編輯「不明白這樣的歷史分期有何依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11日 (二) 00:58 (UTC)」 想法一個:「香港的歷史不只是聯繫明清兩代,甚至可以上至漢唐。不只上至漢唐,甚至可以說上至史前。」[1]當中明清兩代與史前各有條目;其他沒有提及的嬴秦、南越、六朝、十國、宋元等不就是和漢唐放進一個條目,成為秦朝至元朝歷史麼?--Ktsquare 留言 2019年5月5日 (日) 21:58 (UTC)
關於本用戶與user:Stewart就最初版本 2006年5月29日 (一) 04:19的爭論。
編輯致各位讀者:1)Stewart既然有能力在一日多回應(2020年8月1日 (六) 12:14 (UTC)、2020年8月3日 (一) 05:20 (UTC))與「不認為這事值得花這麼長時間討論 2020年8月1日 (六) 12:14 (UTC)」。為何同一系列問題卻一開始說明「當年是取自香港各區的風物志書籍,以及白德:《香港文物志》、劉蜀永:《簡明香港史》等,以及從其他香港相關的條目分拆出文字 2018年6月6日 (三) 16:07 (UTC)」,然後放低算兩年時間(2018年6月6日 (三) 16:07 (UTC)、2020年8月1日 (六) 12:14 (UTC))才回應。為何不開始全部清楚說明?2)Stewart認為參考兩本書及其他條目的內同容:「當年是取自香港各區的風物志書籍,以及白德:《香港文物志》、劉蜀永:《簡明香港史》等,以及從其他香港相關的條目分拆出文字 2018年6月6日 (三) 16:07 (UTC)」。既然Stewart自己都認為年代實在太久遠(2020年8月1日 (六) 12:12。)、已無法逐句尋回(2018年6月6日 (三) 16:07),何以又可以清楚指出是香港各區的風物志書籍,以及白德:《香港文物志》、劉蜀永:《簡明香港史》等,以及從其他香港相關的條目分拆出文字2018年6月6日 (三) 16:07?3)另外的一個問題(2018年12月21日 (五) 01:06)至現在Stewart從沒有答。無論如何,各位讀者可知此人操作的各色各樣的分別,是否值得與此用戶協助或協作。--Ktsquare 留言 2020年8月4日 (二) 00:27 (UTC)就資料而言:1)Stewart~惡龍於2018年6月6日 (三) 16:07 (UTC)的「當年是取自……」說明至現時兩年多以來,未見Stewart~惡龍其他佐證支持「當年是取自……」說明。孤證通常是有問題的,是不是嗎?2)由Kevinhksouth於11:15 2006年5月24日 (UTC)倡議拆分,亦由Kevinhksouth留言證明(09:05 2006年5月29日 (UTC))stewart開始拆分工作。各位讀者從拆分來源的文字2006年5月29日 (一) 05:03比對拆分目的地的文字2006年5月29日 (一) 04:24可知相關文字(「香港地區在秦、漢、三國及東晉初年共五百多年的時間內,屬番禺縣管轄。」起)是相同的。而拆分前的48,192位元組裡面,修訂歷史可以顯示本用戶是主要參與者。此用戶Stewart無視資料,一開始就說明:「當年是取自香港各區的風物志書籍,以及白德:《香港文物志》、劉蜀永:《簡明香港史》等,以及從其他香港相關的條目分拆出文字 2018年6月6日 (三) 16:07 (UTC)」,即是無視拆分(2006年5月29日)的歷史事實。其十二年余後(2018年6月6日 (三) 16:07 (UTC))亦未有提及版權(或稱著作權)的事宜。然後放低算兩年時間至2020年8月1日 (六) 12:12 (UTC)才提及與版權(或稱著作權)相關的GFDL(「此提及還要載本用戶有提及過版權(或稱著作權)之後『2020年7月28日 (二) 20:43 (UTC)』才出現」)。3)此用戶Stewart既然「不認為這事值得花這麼長時間討論 2020年8月1日 (六) 12:14 (UTC)」,為何不開始全部清楚說明?。在下用戶的說法是有拆分的歷史資料與當時(2006年5月24日 (UTC)、2006年5月29日 (UTC))第三方等人(1)Kevinhksouth 2006年5月24日 (UTC)、2006年5月29日 (UTC),2)Toblerone 16:06 2006年5月25日,3)tonync 13:29 2006年5月27日),「4)Stewart~惡龍 03:33 2006年5月29日 (UTC) 此用戶亦有參與。」留言佐證。-- Ktsquare 留言 2020年8月8日 (六) 18:24 (UTC)|}}--Ktsquare 留言 2020年10月29日 (四) 04:32 (UTC)